一、项目申报条件:
(一)内涵:
项目内容符合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所界定的内涵,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针对性、先进性、实用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处于本学科的国内或省内发展前沿;
2、项目处于本学科市内领先水平;
3、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发展;
4、获厅(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科研成果的应用和推广;
5、国内外先进技术的引进和推广;
6、填补市内空白,有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新技术和新方法;、
7、市级医学类专业学会主办的学术研讨会、学术讲座
8、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开办的各类医疗卫生及相关科学专业学习班。
9、区级以上(含区级)医疗卫生机构主办的各类技术训练班和专业进修班。
(二)师资
授课教师以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为主,在同行中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在公开发表的刊物上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出版过专著,熟悉教学环节,懂得讲课艺术,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申报的项目本单位师资比例不得低于60%,区级医疗卫生单位申报的项目本单位师资比例不得低于40%。
(三)教案或教具
理论课有与讲课内容一致的教案和讲稿,实践性教学有典型示教病例或标本,学员有动手操作或实地观摩的机会。
二、项目申报程序
(一)下载《深圳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步骤如下:
1、登录深圳卫生局网站(http://www.szhealth.gov.cn),选科教处。
2、选下载,下载《深圳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
(二)各申报单位填写《深圳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申报表须有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区级医疗卫生单位的项目申报表尚需区卫生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区卫生局公章。
(三)将《深圳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交深圳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继教部,同时按规定交纳项目评审费。
地址:罗湖区田贝一路七号(原市卫生学校内),联系电话:25639935。
三、项目申报时间
每年5月最后的两周接受当年下半年的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每年11月最后两周接受下年度上半年的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
四、项目评审
申报的项目由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形式审查后,由“深圳市医学科技暨教育项目评审委员会”学科组进行评审,报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
五、项目公布
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每年12月底以前将批准认可的次年上半年、6月底以前将批准认可的下半年市级继教项目,按学科分类,列出项目编号、名称、主办单位、项目负责人、学分数、日期、地点等向全市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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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