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获悉,经国务院批准,我市20家企业联合发行、总额为10亿元的“2007年深圳市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将于近期发行。据悉,这是全国第一只中小企业集合债券。
经国家发改委批准,深圳在全国率先组织中小企业集合发债申报工作。从去年底开始,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从130多家申报企业中筛选出20家持续盈利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偿贷能力比较强的优秀中小企业,实行公开发债。经过近一年的工作,并经国务院批准,我市20家企业联合发行“2007年深圳市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额为10亿元。目前,各项筹备工作已完成,债券将于近期发行。该集合债券打破了以往只有大企业才能发债的惯例,实现了中小企业发行债券的历史性突破,是对中小企业发行债券的有益尝试,是对我国直接融资体制改革的大胆探索。
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顾宏伟透露说,市政府主要从几个方面扶持中小企业上市:一是政策扶持,对每家上市企业分改制、辅导和上市三个阶段给予最高310万元的奖励。同时,各区政府也根据不同情况相应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二是协调服务,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对企业上市过程中所碰到的问题给予大力协调服务;三是辅导培育,今年先后组织8场中小企业改制上市辅导培育会,累计培训企业530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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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