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健康 > 南京市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实行信用等级分类管理
南京市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实行信用等级分类管理
网上收集 2009/12/14 20:15:25 (1039)

  一是信用划分有标准。分为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四个等级,主要标准是:是否有因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而被处以刑事或者行政处罚;辅助标准是:违法行为情节的轻重和主观过错的大小。二是不搞终身制,两年评一次。对信用等级采用动态评价的方法,被认定为警示等级、失信等级或严重失信等级的,随后两年内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调升为相应的上一等级。三是奖惩相结合,失信重点管。对于信用度高的企业将给予相应激励措施,对信用度低的企业将实施重点监管。四是建档保公正,作假究责任。对信息不真实给企业或药监部门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阅读(1039) (责任编辑:城市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荣誉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7-2018 bj1.com.cn 首都热线 版权所有 QQ:165687462
中国·北京 粤ICP备14047004号-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