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 > 南京开始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
南京开始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
网上收集 2009/12/11 22:54:35 (777)
  以往进行就业、失业登记,共有四种不同类别的证,今年我市把四证合一,简化办事流程,就业、失业登记更加方便了。目前新证已经开始发放,市民可到街道劳动保障所换领。
  各种就业、失业证“四合一”
  以前,职工失业后要进行“失业登记”,外来人员上岗要凭“外来务工人员就业登记证”,农民工就业要办“农村劳动力就业登记证”,符合帮扶政策的就业困难人员还有一本“再就业优惠证”。四本证发放时使用四套信息记录系统,信息不联通,用人单位办事也不方便。
  今年,我市劳动保障部门将这四本证书合一。“不管是城镇户口还是农村居民,本地人还是外地人,进行失业登记、上岗就业、享受各种优惠政策全凭这一本证。”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主任延振宁说,以前5区县和城区的就业、失业登记信息不在一个系统中,无法互相查看,现在也已整合在一起了。
  “对劳动保障部门来说,就业服务重要的一环是帮助失业人员再就业,第一步就是要摸清失业人员在哪里,他们是什么情况,是否就业困难,需不需要帮扶。通过发放新证,我们对失业情况可以做一次全面的摸底。”延振宁说。
  新证可在街道劳保所换领
  目前,新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已经开始发放,本市人员可在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非本市户籍人员可到暂住地的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
  有关工作人员介绍,发放新证后,老证仍可继续使用,市民不必特地跑去换证,可等到年检时再换。而且并不是所有失业人员都必须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只有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者才需要办理。“如果失业人员最近一两年内不想就业,也可暂时不办,等联系好新岗位再办不迟,因为办证手续十分简单,几分钟就能办好。”
  两种情况可不用凭证就业
  我市规定,企业录用新员工,必须在30日内到劳动部门进行用工登记,登记时需提供员工的失业登记证明。换发新证后,则需提供新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这是为了防止有的人几处求职骗岗。但现在,有两种情况企业进行用工登记时不需提供新证。”延振宁说。
  一种是被录用人员为当年应届毕业生的,可直接办理登记手续。但应届毕业生到次年仍未找到工作单位的,需到劳动部门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上岗时要凭证上岗。
  另一种情况是在职人员跳槽,一个月内找到“新东家”,各种社保关系可无缝接续的,也可直接办理用工登记。
阅读(777) (责任编辑:城市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荣誉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7-2018 bj1.com.cn 首都热线 版权所有 QQ:165687462
中国·北京 粤ICP备14047004号-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