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市城乡共有低保对象7.81万户、14.59万人,占全市总人口2.5%(城镇7.69万人,农村6.9万人)。较建制之初,城市保障对象人数扩大了28倍,农村保障对象人数扩大了近7倍,低保标准10次提高,低保资金从500多万元/年增加到今年的近3亿元/年,各项救助政策措施不断丰富,以城乡低保为基础的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的牵头作用,积极探索以综合运作的方式,整合各方救助资源,形成部门联动、上下齐动的社会救助一体化格局,推动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迈上了新的台阶。2008年,在物价指数不断上扬的情况下,全市建立了物价上涨与困难家庭临时生活补贴联动机制。全市各级发给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对象临时生活补贴共计1808万元。今年,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推出社会救助16项工程,从生活、就业、就学、医疗、住房等多个方面对困难群众实施救助,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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