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流程说明: |
2、申办条件: 【1】高新技术范围即从事以下规定内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包括技术服务,单纯的商业经营除外)业务: (1) 信息科学和电子技术、自动化技术; (2) 空间科学和航空航天技术; (3) 光电子科学和光机电一体化技术、激光技术; (4) 生命科学和生物工程技术; (5) 材料科学和新材料技术; (6) 能源科学和新能源、高效节能技术; (7) 生态科学和环境保护技术; (8) 地球科学和海洋工程技术; (9) 基本物质科学和辐射技术; (10) 医药科学和新医药技术; (11) 高效农业和支农工业上应用的新工艺、新技术; (12) 其它在传统工业和服务业上应用的新工艺、新技术。 【2】所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的高新技术及其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先进水平,符合国际或发达国家标准;若无国际标准,则应根据具体情况,达到国家或行业专业标准,属国际首创的,应有经得到认可的企业标准。产品质量须经省级以上(含同级)质量检测部门认定达到标准的要求。 【3】高新技术企业分开发型和生产型两类: (1) 开发型高新技术企业:开发型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研究、开发方面投入较多的人为、物力、财力,主要依靠企业本身的研究开发成果,或者应用企业外的科技成果进行后续技术开发与产品开发来形成生产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 (2) 生产型高新技术企业:生产型高新技术企业是指依靠引进国内外先进的技术设备、生产线来形成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的规模生产能力,并有所创新的高新技术企业。 无论申报开发型或生产型高新技术企业都必须具备先决条件:这些企业必须从事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与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业务(包括技术服务,但单纯的商业经营除外)。 3、认定条件 (1)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从事《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 》、《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分类及编码目录》范围内的产品和经认定的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包括技术服务),但单纯的商业经营除外; 2) 年销售收入1500万(开发型500万)以上,自主生产的高新技术产品年销售收入(含技术服务)应占企业年销售收入的60%以上; 3) 销售利税率高于同行业的平均水平,且上年度的销售利税率不低于10%; 4) 年研究开发经费投入占年销售收入的5%(开发型8%)以上; 5) 全员劳动生产率20万元/人.年以上; 6) 有专门的研究开发机构或部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20%(开发型30%)以上,其中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和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 7) 有严格的技术、质量、财务等管理制度; 8) 拥有一定数量的获得知识产权保护的高新技术及产品; 9) 有主管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人员和机构,已制定并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 10) 企业的注册经营年限10年以上。 (2)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中,本省不同地区或行业的企业认定条件将赋予不同的权重,通过评分法进行认定。 4、申办程序: (1)由企业自愿申请,填写有关材料(一式四份及软盘一张): 1)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申请书; 2)企业概况报告及申请理由阐述; 3)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表; 4)其它证明文件: A、技术标准证明文件 B、产品质量检测证书 C、技术鉴定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D、企业前一个会计年度的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审计报告 E、高新技术产品的成果、技术知识产权归属证明性文件 5、认定程序: (1)由市科技局对基本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实地考察,作出审核意见,并将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每年三月十五日前报送省科技厅; (2)由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评议评审委员会小组进行评议; (3)经省科技厅综合各方面的意见进行认定,同意后于每年五月三十一日前下达批准文件,颁发《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4)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由省科技厅统一向国家科技部申报,并由国家科技部组织专家评审,同意后下达批准文件,颁发《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6、申报时间:每年3月份。 7、考核办法: (1)省科技厅对高新技术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考核一次。 (2)高新技术企业考核条件与认定条件相同。 (3)考核的高新技术企业应如实填写提供《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考核申请书》以及有关材料,并将申请考核材料报送所在市科技局。 (4)市科技局对考核的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考核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初步考核意见,与企业申请考核材料(一式三份)一并于每年三月十五日前报省科技厅。 (5)省科技厅对考核结果进行确认。考核结果分为合格、限期整改和取消资格三种。省科技行政部门于每年五月三十日前下达考核确认文件,换发《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6)经考核,合格企业可继续享受优惠政策;限期整改的企业在整改期内可享受优惠政策,整改期满仍未合格的企业取消资格;取消资格的企业不再享受优惠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