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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市场申办须知
网上收集 2007/12/14 13:47:35 (1461)
服务类别:
其他
服务名称:
批发市场申办须知
受理机构:
虎门镇政府经贸办公室
受理窗口:
协办机构:
服务描述:
服务类型:
申请办理
申办对象:
申办资格:
1.符合国家和我镇市场建设规划。 2.交易商品的主要产地,销地或集散中心。 3.有进行批发交易的场所和营业配套设施。 4.具备发达便利的功能、交通、通讯信息等其他条件。
申报材料:
1.开设批发市场的申请报告。
2.设立批发市场的可行性报告。
3.批发市场建设计划与实施方案。
4.监督管理机构、章程、交易规则、管理办法。
5.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地址:
办理依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受理时限
受理时间:
联系电话:
投诉电话:
服务网址:
相关表格:
办事流程图:
流程说明:
阅读(1461)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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