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名称: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认定申报
受理机构: 东莞市经济贸易局
服务类型: 申请办理
申报材料: 一、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应提交如下资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减免税申报表》;
4、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或企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建材产品必须提供地级市以上质量检测部门对其废渣掺合量的检测证明材料;
5、有关工艺说明材料。
二、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申请减免税应提交如下资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广东省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减免税申请表》; 5、经营情况说明材料。
受理时限 市经贸局于每年4月10日前接受申请
受理时间:
联系电话: 22236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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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