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名称: 外商投资企业、“三来一补”企业的年度检验 受理机构: 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服务描述: [程序] 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企业应当于3月15日前向市工商局提交年检材料。1.领取、填写《年检报告书》; 2.报送《年检报告书》和其他有关材料; 3.工商分局、市工商局审核年检材料; 4.对经审核通过年检的企业,市工商局加贴年检标识,加盖年检戳记; 5.交纳年检费用,发还营业执照。 服务类型: 申请办理 : 申报材料: [外商投资企 业年度检验] 1、年检报告书1份; 2、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各1份; 3、营业执照副本; 4、验资报告复印件1份;5、登记主管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来一补"企 业年度检验] 1、对外来料加工装配企业年检报告书2份; 2、营业执照1份; 3、外方合法开业证件复印件2份; 4、登记主管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办理依据: [外商投资企 业年度检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 3、《企业年度检验办法》七条、第八条、第五条。 ["三来一补"企 业年度检验]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 2、《企业年度检验办法》。 收费依据: 1992年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414号)。 收费标准: 年检费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