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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经营项目审批程序
网上收集 2007/12/11 14:35:16 (2646)
程序

一、歌舞厅、卡拉OK、音乐茶座、投影场、游戏机室等游艺项目审批程序: 
1、申办者准备好有关申报材料并提出书面申请。 
2、交镇文化站审核后再由市文化局审批。 
3、获批准后,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 
4、持许可证到公安部门办理《安全合格证》。 
5、持以上两证到工商部门申办《营业执照》,方可开业。 

二、音像制品零售及出租等项目审批程序: 
1、申办者向镇文化站提出书面申请。 
2、镇文化站审核后,送市文化局审批。 
3、获批准后,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 
4、持许可证到公安部门办理《安全合格证》。 
附:申报材料 
(1)开办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的申请报告。 
(2)场所负责人的有关证明资料。 
(3)设施设备资料。 
(4)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资料。 
(5)经营场所房屋使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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