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
一、歌舞厅、卡拉OK、音乐茶座、投影场、游戏机室等游艺项目审批程序: 1、申办者准备好有关申报材料并提出书面申请。 2、交镇文化站审核后再由市文化局审批。 3、获批准后,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 4、持许可证到公安部门办理《安全合格证》。 5、持以上两证到工商部门申办《营业执照》,方可开业。
二、音像制品零售及出租等项目审批程序: 1、申办者向镇文化站提出书面申请。 2、镇文化站审核后,送市文化局审批。 3、获批准后,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 4、持许可证到公安部门办理《安全合格证》。 附:申报材料 (1)开办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的申请报告。 (2)场所负责人的有关证明资料。 (3)设施设备资料。 (4)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资料。 (5)经营场所房屋使用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