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别登记注册服务机构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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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描述提供个人独资企业开业登记服务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流程图说明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申请材料送各镇工商分局受理后,工商分局加具受理意见,转送市工商局个体科初审人员初审,科长审查,由局长签名核准发照。
办理地址石龙镇工商所、东莞市工商局
办理时限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法定时限);
收费标准300元
收费依据1992年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414号)
服务对象类型
办理依据《个人独资法》第九条、第十二条。
申报材料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2、投资人身份证明;
3、企业住所证明;
4、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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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