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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公司制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服务
网上收集 2007/12/11 14:30:30 (1421)
服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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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机构
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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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描述
提供公司制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服务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流程图说明
1、领取申请书(表);申请人向工商(分)局领取《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并按要求填写。 

2、企业向工商部门提交材料(同左);

3、公司名称查询及受理审查;申请人向当地工商分局提交公司登记材料,工商分局收齐材料后送市工商局,市工商局发给申请人《企业登记受理通知书》;

4、查询结果;申请人凭《企业登记受理通知书》查询申办结果。

5、领取通知书;申请人凭《企业登记受理通知书》领取《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
办理地址
东莞市工商局
办理时限
自发出《企业登记受理通知书》起10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法定时限);自发出《企业登记受理通知书》起7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承诺时限)。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服务对象类型
办理依据
1、《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四十五条;2、《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1991年国家工商局7号令);3、《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1999年12月国家工商局93号令)。
申报材料
1、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在工商部门领取);2、全体股东指定的股东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3、股东的出资协议;4、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其中企业法人股东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外地企业作为股东,还须当地工商局在其执照复印件上盖章;社团法人股东应提交民政部门核发的《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5、名称查询资料。
阅读(1421)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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