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企业人才迁户暂行规定》(东府〔2006〕83号),制订了《东莞市企业人才迁户申办指南》及相关申请表格,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东莞市企业人才迁户审理办公室 二OO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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