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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服务
网上收集 2007/12/7 15:56:33 (1515)

程序

      1.结婚登记服务。结婚当事人符合《婚姻法》的法定年龄和其他规定的,必须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两人近期免冠合照两寸照片三张,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经审核,证件齐全的,当即办理。

       2.一方是港澳台同胞、外国华侨、外国人的,除了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外,还需提供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申请复婚的当事人,与结婚登记相同证件。

      3.离婚登记服务。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又自愿离婚的当事人,持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现役军人须提供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介绍信),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证件、资料及询问清楚当事人后,当场批准其离婚,发给离婚证。

     4.婚姻登记收费标准。国内婚姻登记每对9元。

阅读(1515)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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