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东莞将对部分就业补助项目实行公示,首批实行公示制度的项目包括: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岗位津贴、就业困难人员工资差额补助和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补助。
据了解,凡申领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岗位津贴、就业困难人员工资差额补助和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补助的人员,经审核有关申报材料之后均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领人员的个人身份资料、工作单位、补助时段、补助金额等。公示时间为每月开始的5个工作日内公示上月的补助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镇(街道)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负责辖区的补助情况统计,按照规定的样板格式以村(社区)为单位制作公示文书,交村(社区)劳动服务站通过公告栏予以张贴公示。
据东莞市劳动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设置专用的咨询和举报电话,及时处理群众的投诉,对虚假申报、欺骗冒领的人员,应驳回补助申请并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如已经发放补助的,由镇(街道)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负责收回。凡是查实欺骗冒领补助的人员,以后不得再申请所有的公共就业补助。
阅读(2787)
(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