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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介不可代企业收求职者费用
网上收集 2008/2/20 10:41:59 (1237)

    职介机构不可代企业收取求职者任何费用,求职者到职介机构“揾工”,应先看看该职介机构是否具备 “四证一执照”。从2月18日起至2月22日,市劳动局监察大队组成四队分赴东城、南城、万江、高埗等镇街,对职介机构进行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职介。

     昨日,2008年春季全国高校毕业生东莞供需见面会开幕。据统计,当日有5000多名在校大学生参加了见面会,有150多家企业和单位到招聘会上寻觅贤才。

  前来应聘的学生多数来自省内的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东莞理工学院等大中专院校,专业方向集中于理工科目,绝大部分为今年应届毕业生。记者 蓝业佐 尚志岑 实习生 吴进 摄影报道

  到职介找工先看有无 “四证一执照”

  春节过后,许多人来莞务工,不少人是通过职介机构找工作的。如何辨别哪些是合法职业介绍机构?劳动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合法的经营性职业介绍机构必定具有“四证一执照”,即劳动行政部门核发的《职业介绍许可证》,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和劳动部门核发的从业人员上岗证。

  该负责人提醒,求职者进入经营性职业介绍机构准备“揾工”前,应先看看该职介机构是否具备以上“四证一执照”,方可开始求职。

  择业不成功,服务费可索回

  该负责人介绍,经营性职介机构向求职者收费的项目包括报名费和择业介绍成功服务费两项。其中,报名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10元,择业介绍成功服务费按工种不同有两种收费标准,技工为每人每次200元,普工为每人每次100元。

  该负责人表示,经营性职业介绍机构只可按以上的收费项目以及收费标准向求职者收费,如果职介机构表示还要代企业收取任何费用的,求职者应拒付。

  求职者如求职不成功,可凭收费票据要求介绍机构退回择业介绍成功服务费。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遇到有职介出现乱收费等行为的,还可以拨打劳动保障热线12333进行咨询和投诉。

  为严厉打击非法职介,从2月18日起至2月22日,市劳动局监察大队组成四队分赴东城、南城、万江、高埗等镇对职介机构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大站场附近的职介机构。此外,厚街、寮步、长安等镇街劳动分局也正在开展行动,对职介机构进行检查,坚决查处违规行为。

阅读(1237)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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