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拟将现行的4元/月·户(户籍人口)、1元/月·人(暂住人口)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提高到一个合理的标准。昨日,市城市管理局在各镇街召开调研座谈会,听取社会各界对提高生活垃圾收费标准的意见和建议。
背景:垃圾无公害处理处理费用提高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陈旭坚昨日在万江街道调研会上表示,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是基于东莞垃圾处理现状的考虑。东莞目前的生活垃圾处理大部分采用落后的填埋方式,全市目前有100多个垃圾填埋场,这些垃圾长期埋在地下,不利于保护生态环境。尤其是垃圾填埋场的渗透液,已经危害到地下水源。因此,我市计划兴建10多间处理效果达欧盟标准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发电厂的建设费用和建成后的日常运作费用都不菲。无公害垃圾处理成本提高了,提高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也是情理之中。征收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将专款专用于垃圾无公害处理。陈旭坚表示,生态环境改善后,整个城市和所有市民都会受益。
现状:垃圾处理费标准低 全市征收率不到1/3
据介绍,目前我市垃圾处理费征收率低、收费标准低。现行的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是2003年制定的,标准为4元/月·户(户籍人口)、1元/月·人(暂住人口)。对比珠三角其他城市,我市现行的垃圾处理费标准是最低的,深圳、中山的收费标准是我市的3倍。近年来,我市垃圾处理费的征收率不到1/3,村一级的征收率最低。按照现行标准,即使实现全面征收,也远远不足以支付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后进行垃圾无公害处理经费。
对策:提高垃圾处理费 采取强制性手段征收
据市城市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计划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费,首先由市环卫整治办牵头,会同城市管理局、财政局、物价局等有关部门,在全市各镇街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情况调研座谈会,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市城市管理局收集各方意见后,草拟提高收费标准的具体方案上交市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提高多少,市政府还要召开听证会。
据陈旭坚介绍,提高垃圾处理费标准后,还要确保有高的征收率。我市目前的低征收率是由于征收手段不科学造成的,主要手段是上门征收,征收不到也无可奈何。我市提高垃圾处理费标准后,将采用强制性手段征收。陈旭坚希望所有市民能够理解: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是市民的责任和义务,也是爱护环境的具体体现。
市民声音:收费标准应因地制宜
在昨日举行的万江街道调研会现场,所有与会代表都赞成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和实行强制性收费。万江的居民代表表示,提高垃圾处理费标准用于垃圾无公害处理,这是一件有益于社会的事。但是提高垃圾处理费标准应该因地制宜,有些地方产生的生活垃圾不多,收费标准应与产生生活垃圾较多的地方有所区别,形成多垃圾多收费、少垃圾少收费的标准。
也有居民代表也认为,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是趋势,在提高时可以考虑循序渐进,慢慢提高,不要一步到位。在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同时,建议也提高工业垃圾处理费标准,因为东莞的工业垃圾污染也是一大污染源。
而一些企业代表则表示,企业内暂住人口的垃圾处理费征收不全面,全面征收垃圾处理费是应该的,提高标准也是合理的。
他山之石
周边城市如何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

中山:
采用“用水消费量折算系数法”,委托供水企业随水费一并征收,征收率达97%以上。
惠州:
把环卫服务费(包含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全部费用)纳入水费一并征收,征收率达到94%以上。
深圳:
由于已完全实行抄表到户,因此委托供水企业代征,征收率达100%。
阅读(3384)
(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