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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录加分该取消吗
网上收集 2010/9/15 11:42:50 (1303)
      新一轮公职人员考录即将到来,陕西省日前出台一项新政策:考试录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再实行加分。全国不少地方也陆续出台类似政策。

  近年来,一些地方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加分泛滥:大学生“村官”加分,优秀论文可加分……你加我加,等于大家都没加。更有一些明显有悖公平的加分,背后有太大的“操作空间”,引起舆论广泛质疑。公务员招录怎样真正做到“公开、公平、竞争、择优”,该不该加分,怎样加分,这是个问题。

  加分就是加塞

  易春梅(文员)

  小升初加分、高考加分、公务员录取加分,怎么现在一提起“加分”两字,就让我想起在外排队“加塞”的现象。

  我们只要一说“公平”,就想到衡量事物要用同一把尺子,在同一平台丈量才显公平。可是这公务员录取,考试分数丈量完后,还有这样那样的条件可以加分,你说,能没有人为操控因素吗?

  这是我从网上浏览到的信息:中国青年报记者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公布的《2010年上半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招考笔试成绩册》,对表格中“区直部门”一栏的考生情况进行了统计:在公示的1217名排名靠前的考生中,有519人获得了不同程度的加分,比例达到了42.64%。在编号为“107001”的职位上,入围公示的9名考生全部获得了10分的加分。

  “如果那个岗位只招一个人,别的考生可以不用考了。”当得知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公务员考试加分最高达20分时,有人发出了这样的感慨。“公务员考试是很难的,笔试分数本来就很难拉开差距,如果加20分,即使面试分数很高,也很难补回来。一旦所报岗位有人加这么高的分,别的考生就没有机会了。”

  公务员考试招聘为了选拔人才,不是某项社会福利。把分数当作福利送给某些考生,就是损害考试的公平公正。你可以把你要加分的内容糅到试题中,譬如对工作经验的要求,你可以出一个案例题让考生做啊!看看,某省还有这样的加分条款:“对通过司法资格考试的报考者,笔试成绩加10分”,您出几道司法考试的题放进去不就得了么?

  我的理解:加分制度,本质上是一种变相加塞的行为,必然为钱权交易打开一扇窗,给考生们心里种下社会不公的种子。为了做到“公平、公开、公正”,还是不加分的好!

取消加分  紧缩特招

  章章(管理)

  每年的公职人员招录都热闹得很,热门岗位的招录数与争夺者的比例达到1:1000已经不罕见了。这也难怪,公务员职业不仅薪酬高、福利好,而且就业稳定,社会地位高,可谓“不锈钢饭碗”。在就业不易的今天,理所当然是众人争夺的对象。

  我国现行的公职人员考录制度,可以看到旧时科举制度的痕迹,也参考了国外的文官制度。公开考试,择优录用,无疑是最公平的一种形式。如果在考试竞争时,还有种种加分,显然有悖公平的基本原则。

  有人说,高考不是有优秀运动员和劳模的特招吗?是的。为了尽量吸收优秀的特殊人才,公职人员也应允许特招。然而,近来国内发生的多起“招聘门”事件应该引起警惕。诸如“局长女儿考99分”、“父亲当考官,儿子考第一”以及“法院院长招自己儿子”的怪事。更有“平江史上最牛的局长”将儿子“运作”成了林业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的“牛事”。我国近邻也传来“特招门”事件,由于女儿被特招为外交通商部公务员,导致韩国外交通商部长引咎辞职,女儿也放弃了申请。

  所以在堵死加分这条路的同时,特招的具体做法也要慎重,要建立回避制度,要公布名单听取质疑,还要设置多层审核,避免作弊开后门。

  人为操作坏了规矩

  小Q(记者)

  人们总说“一考定终身”不科学,无论是封建社会的科举,还是现在的高考,都只能培养死读书的书呆子。从这个意义上说,形形色色的加分,倒是对“一考定终身”的一种修正和补充,可以促进应试者的全面发展,哪怕为了达到加分条件而刻意为之,也有客观上的培养人格、培养能力效果。

  只可惜,很多东西原本很好,到了操作层面,却因为有了人为操作的空间,就会坏了规矩,与初衷大相径庭。

  就说大学生村官考公务员可以加分这一条吧。现实的驱动力是巨大的,确实有不少人是为了挤进公务员队伍而曲线救国。但是,且不论这其中的功利性,大学生村官在村里锻炼的这几年,的确能接触社会、体察到一个完全不同于象牙塔的世界,这对他们个人的成长、对将来工作大有裨益。

  不少村镇干部告诉我,大学生村官初来时五谷不分,别说不能理解村里家长里短的杂务,连上海本地话也听不懂,倘若不锻炼个几年,他们毕业之后就直接去了庙堂之上,出入华服,四体不勤,焉能与百姓同呼吸、共命运。所以,这样的加分政策,以鼓励大学生充实一线基层队伍,也可以更好地培养年轻人。

  只可惜,种种政策往往在执行中被人为扭曲。比如我的一个朋友就常常得意地炫耀:她小时候出生于小县城,那里管得松,她老爸动脑筋给她搞了个少数民族身份,从此一路加分,什么事情都比别人有优势。而其实,她只不过有个隔代的远房长辈是少数民族而已。

  就因为有了这些钻空子的人,把政策的本意念歪了,逼得政策制定者不得不痛下狠心,来个“一刀切”,结果大家都没得到好处。本来,写论文可以促使人“回头看”,让人在思考中总结经验教训,就算其中有一部分请了枪手,至少还有另一部分人认认真真摇过笔杆子。现在优秀论文的加分取消了,恐怕这另一部分人也懒得动笔了;而大学生村官被取消加分,大学生下乡的积极性一定或多或少会被削弱。

  所以,在感叹可惜的同时,我以为,最好的办法不是简单地取消政策,而是要严明法纪,杜绝政策执行过程中的操作空间,让歪门邪道无处藏身,这才公平。

  不仅仅止是“取消加分”

  刘淑萍(职员)

  不久前,韩国外长柳明桓的女儿被特招为“外交部高级公务员”,外长在向全国道歉之后辞职。韩国已开始对相关的数百人进行调查。而我国在这个领域里的问题,恐怕远比这件事严重和普遍。

  去年,邻居家的女儿考公务员,笔试面试都过关了,却没被录取。女孩个不高、有点胖。她的同学成绩比她差,长得漂亮,还有莫名其妙的“加分”,最后被录取了。女孩和父母都很窝火,但有苦说不出。后来却听说,同学家有硬关系,走了后门。

  其实,公众质疑的,并非加分本身体现的导向,而是在加分掩盖下的暗箱操作和权力世袭的借尸还魂。加分,直接诱发了腐败造假行为,比如民族、经历、文凭、论文……更有甚者,有些地方还肆意扩大加分的范围,例如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子女可加分、招女公务员考喝酒跳舞等政策,直接挑战社会公平。

  考试,这种被大多数人认可的短缺资源分配方式,一旦为“潜规则”所侵蚀,其破坏性便难以估量——加分背后的权力运作,侵害了其他考生的权益,而且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

  取消加分,可以看作是政府重视公平公正的信号和举措。但是我们希望,政府和相关机构不应止步于取消加分,而应有更进一步针对权力的制约和政策。对于那些大学生村官和支边支教的年轻人,虽不必加分,却可以考虑拿出一些岗位专门面向他们,这样选拔出来的人才,才更符合公务员对实践性和基层性的要求。

把人分成三六九等

  莫锡众(办公室主任)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目前各省(区、市)招录公务员或工作人员的加分项目总共有十几种,大致可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针对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如“村官”等;第二类是与家庭因素有关的,如烈士子女、配偶;第三类主要是体现党的少数民族政策的,如2009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17万报名的考生中,因少数民族一项获得加分的就超过了5万人。

  除了以上三类,某些省份还规定了一些特有的加分项目。如湖北省规定:对通过司法资格考试的报考者,笔试成绩加10分;重庆市规定:某论坛优秀论文获得者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加2分……反正“各自为政”,加分的分值和方法不尽相同。

  在公职人员考录问题上,对一部分人的“加分”就意味着是对另一部分人的“减分”!毕竟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属于时下最热门的职业,竞争十分激烈,可谓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倘若准入门槛不一样,把人分成三六九等,有偏有倚或者轻考试成绩重其他背景因素,那还叫不拘一格选人才么?

  当然,我不否认某些特殊群体确实需要“政策照顾”,但不一定非要采取加分的方式。比如对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有关部门完全可以设置一些定向考录的职位;对待少数民族考生,不妨在招考简章中明确规定:在分数同等的情况下,可以优先录用……

  在我看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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