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往往是矛盾纠纷的第一道关口。”吉林省辽源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刘伟说:“在这第一道关口,我们就让调解工作优先介入,尽量不把矛盾纠纷推到下一关。”今年以来,辽源公安系统创新调解工作方式,开展“大调解”活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为了切实做好大调解工作,辽源市公安部门建立了专门的调解队伍:市区各分局设立“人民调解办公室”,将政法经验丰富、调解协调能力强的离退休政法干警返聘为人民调解员;农村每个村屯配备一名综治协理员。
目前,全市专业的调解队伍达到3780人,基本做到小事不出组和楼道、大事不出村和社区、重大事情不出乡镇和街道。
动之以情,消弭恶性事件于无形
在辽源市公安局仙城分局调解室,桌上放着饮水机、医药箱。“纠纷当事人来到这里,我们先给他们倒杯水喝,让他们心绪先静一静。”仙城分局局长孙伯富说,“药箱里有些救急药,怕当事人因情绪激动,犯心脏病之类的。”
“要不是咱们公安从中调解,我和我那冤家说不定成了仇家了。”50岁的杨凤芝说起和前夫的恩恩怨怨,感慨万千。两人十几年前离婚后,因现实问题前夫仍住在她家中,但前夫没工作,酗酒后经常动手打她,甚至曾在酒后扬言要杀杨凤芝全家。曾干过市局刑警支队长等职的仙城分局人民调解员毕华,对其前夫进行训诫,警告他不能铤而走险,同时,推心置腹鼓励他自强自尊,终于使他幡然悔悟。
“类似的事很多,若不调解,保不准就会出命案。”毕华认为,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是一项治标治本的基础性工作。在新形势下,各种社会矛盾都出来了,不能按照旧的方式“铁路警察,各管一段”,而是要用心做调解工作,同时还要和司法所、妇联、工会等的调解实现无缝对接,防止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等民事案件转成刑事案件。
王贵佳在工地上打工时不小心被砸伤,送入医院后,雇佣他的建筑商垫付了2000元医药费后便不再付钱。“伤筋动骨100天,这点钱哪够啊?”王贵佳躺在病床上,心里很憋气。老伴气冲冲来到工地,将电闸拉下。泰安分局调解员李德东及时出面做双方工作,最终建筑商又给王贵佳支付了6800元。王贵佳感激地说:“如果没有调解员居间调解,替我要钱,我这医药费就遥遥无期了。”建筑商徐向阳也对公安的调解感到很满意:“我不是不想赔偿,但他不能开口就要3万元。”
刘伟说,政法战线退下来的警官、法官、检察官等老同志经验丰富,返聘做“人民调解员”可以发挥他们的专长。他们能够耐心地给当事人算“法律账”、“感情账”、“经济账”,当事人走进调解室,就如同看医生一样把他们视为“教授级大夫”,愿意接受调解并听得进去,调解成功率非常高。
理法相济,化解群体事件于初发
近年来,因各种惠农政策的推行,农民对土地非常看重,因土地纠纷引发的矛盾日渐增多,如不能及时化解,往往会酿成重大群体事件。
十几年前,辽源矿务集团西安矿征用了附近农村一块地,但长期闲置撂荒,农民开垦出来把旱田变成水田。今年5月25日,西安矿100人连同施工机械进到这块地上抽水作业,近两百农民与之发生矛盾,并有人受了轻伤。公安干警及时赶到现场制止了事态的发展。接着,民警和调解员向矿方和农民方反复讲法律,讲当地农民和企业相互依存的道理。结果以矿方向受轻伤的4位农民每人赔付2600元钱为条件,达成和解协议。眼看要爆发的一场群体事件被消弭。
“本来可能是件小事,但在初发时没有居间调解,当事人双方就越闹越大,最终闹得不可收拾,令人痛心。” 刘伟说。
目前,辽源市“大调解”工作已经初见成效。与去年同期相比,各级法院受理民事案件下降10%左右,受理刑事案件下降超过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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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