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 > 普洱市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及有关事项公告
普洱市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及有关事项公告
网上收集 2010/7/28 11:11:04 (1434)
     

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 普洱市人事局 
2010年普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 
及有关事项公告

  各位考生: 
  2010年普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经上报计划、网络报名、组织笔试,已经进入到面试阶段,为保证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2010年普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阶段的工作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 
  面试是考试录用公务员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环节,社会关注度高,必须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为加强对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市级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组成的面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面试工作。并设立2010年普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普洱市人事局。 
  二、面试时间 
  总体安排面试时间:2010年8月11日-14日,共四天。 
  每天具体面试时间:上午8:30-12:30,下午13:30-18:00。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25分钟以内。 
  三、面试地点 
  2010年普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统一设一个面试考点,设在中共普洱市委党校,共设12个考场,负责全市党群口和政府口单位以及省属垂管委托招考的驻市及以下地税、工商、质量技术监督机关(食品药品监督系统属市、县区政府部门,下同)招考职位的面试工作。 
  四、资格复审及相关要求 
  资格复审时间2010年7月28日——8月3日。 
  资格复审按岗位所属市、县(区)进行。报考市直单位岗位的考生资格复审地点:普洱市思茅区月光路1号市人民政府综合大楼五楼市人事局会议室;报考各县(区)岗位考生资格复审地点:报考党群口岗位的考生到县(区)委组织部复审,报考政府口岗位(含省属垂管委托招考的地税、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考生到县(区)人事(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复审。 
  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如遇资格复审不合格,需要递补人员的岗位,请各县(区)尽快相应与市委组织部或市人事局联系,由市委组织部或市人事局提供递补人员名单,各县(区)只需提供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名单,以利提高工作效率。 
  报考公安或森林公安岗位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时,各县(区)人事部门相应通知本县(区)公安局或森林公安局的人员参加。 
  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进行验证对比。届时资料不符的考生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依次递补一次。 
  资格复审前由于部分首次进入面试的人员自行放弃面试资格致使部分岗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可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依次递补。 
  递补人员名单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资格复审结束后2天内公示。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由市上统一安排或者为面试当天,到时通知。 
  根据2010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政策解答,首次进入面试的人员自行放弃面试资格的,必须在7月13日前,向市级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提交报名网站所附的《放弃面试申请表》(必须按该表格式填写)、制作一份本人身份证的电子照片(此照片按表格大小编辑剪切后插入到《放弃面试申请表》中)和《放弃面试说明》(此说明用word自己打印即可)一同发送到市级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指定的电子邮箱(报考党群口岗位的发送到市委组织部pe2141632@163.com邮箱;报考政府口和省属垂管委托招考的地税、工商、质量监督系统岗位的发送到市人事局pesgwy@163.com邮箱)。 
  通过递补进入面试的人员若需放弃面试,必须按市级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或者面试前2天按上述放弃面试资格的程序,将相关材料发送到上述电子邮箱。 
  未按规定发送相关邮件的人员,将被视为扰乱考试秩序的人员,与无特殊原因的面试临时缺考人员一同视为违纪人员,5年内禁止参加全国范围内的公务员考试。 
  资格复审时要求必须由考生本人持原件进行复审,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笔试加分依据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2010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如在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可以提供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作为毕业证的辅助证明材料;成人教育毕业生则必须于资格复审时取得毕业证书,资格复审时要求必须本人持原件进行复审;已与用人单位确立用人关系的报考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面试对象 
  今年全省的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统一划定的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40分(已折算为百分制,并已含各类加分),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40分(已折算为百分制,并已含各类加分)及以上人员中,非等额面试岗位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招考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每个岗位面试的人员,等额面试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每个岗位面试的人员。 
  资格复审(含递补人员复审)全部结束后,因无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面试的岗位,取消该岗位的面试;因无人可递补或下一位递补考生达不到笔试最低控制线无法递补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未达招考计划2:1比例的岗位,可以按报名数与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开展等额面试;因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进入面试人员未达招考计划2:1比例的岗位,可以按报名数与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开展等额面试;因进入面试人员临时缺考或导致不足2:1比例的岗位,可以按报名数与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开展等额面试;若到面试时因各种原因不到场参加面试的按实到场人数或等额进行面试。 
  六、面试成绩最低控制线 
  面试的满分为100分,2010年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全省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等额面试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非等额面试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无法达到面试最低控制线的,则无论其笔试成绩的高低,也无论是否等额进行的面试,均视为该报考者在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不合格,不得参与该岗位后续的体检和考核。 
  
七、面试方式及内容 
  (一)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 
  (二)面试试题的命制。面试试题结合招考的具体岗位,按照结构化面试的要求,由国家人事部题库抽取组合命题。 
  面试试题在启用前,应按保密部门的规定妥为保管,面试结束后,考点统一将面试试题密封报送回普洱市人事局,不准翻印、私自摘抄留存。 
  八、面试组织管理 
  (一)面试考官。面试考官从普洱市已取得初级及以上面试考官资格证书的人员中抽调面试业务能力水平高、责任心强和公道正派的人员担任,没有取得面试考官资格证的人员不能担任面试考官,面试时考官应佩戴普洱市公务员面试考官证;每个面试考场成立面试考官小组,面试考官小组由7名考官组成,设主考官一名(要求具有三级考官资格证书),考官6名,组长为面试主考官。对面试考官的具体要求详见《面试考官职责与纪律》。&

阅读(1434) (责任编辑:城市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荣誉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7-2018 bj1.com.cn 首都热线 版权所有 QQ:165687462
中国·北京 粤ICP备14047004号-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