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学位类别名称及代码
1.报考学位类别名称:体育硕士
2.报考学位类别代码:540100
二、招生学科领域及名额
1.招生学科领域: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竞赛组织
2.招生名额:共120人
三、报名
1.报名条件:
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具有体育运动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或者2003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具有“运动健将”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的在职人员。
●专科毕业者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10%。
2.报名方法:
全国联考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首先,所有报考者须在有关考区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陆指定网站,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缴纳报名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时间原则上安排在7月18日-21日。网上报名安排在现场确认开始之前进行,具体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本考区情况自定(具体各省报名安排请到“教育部研究生教育与发展中心”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cdgdc.edu.cn/)。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照相、缴费及确认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报考者登录有关考区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1)资格自审。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必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我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3)现场确认前,可以随时浏览、修改相关信息。
(4)网报成功,生成资格审查表(样表),核准相关信息并打印。
●第二步: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持资格审查表(样表)和有效身份证件到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同时,领取《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并认真阅读。
●第三步:报考者仔细核对现场确认时当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和“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后,在“诚信承诺书”栏签名确认。
●第四步:“报名登记表”交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存档备查。
●第五步: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经所在部门签字、盖章后,在复试时交我校进行资格审查并留存。
★具体各省报名安排请到“教育部研究生教育与发展中心”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cdgdc.edu.cn/
★特别强调:考生在哪里报名即在哪里参加考试!
3.报名费:160元,于现场确认时交报名点。
4.资格审查:
按照国务院学位办[2008]33号文件精神,我校的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考生报考时须认真对照报考条件,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后报考。复试时,须提交报名现场确认时打印的并经相关部门签字、盖章的“资格审查表”,我校进行资格审查并留存。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5.关于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的招收办法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体育硕士专业学位对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实行单独招生,具体办法如下:
①招收对象:
A. 2000年以后,在全国成年组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运动员或具有运动健将以上称号的运动员;全国比赛仅限全运会、各单项全国联赛和全国锦标赛,比赛项目限全运会设项项目;
B. 国家级教练员;
C. 国际级裁判员
★运动项目仅限全运会设项项目
②报名方法:
符合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条件的考生除须按照正常程序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参加初试外,还须将“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攻读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资格审核表”(附件一)于2008年10月31日前寄到我校研招办。
点击下载附件一: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攻读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资格审核表
(若此处不能下载,请到“文件下载栏目”下载)
考生务必使用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登记表,EMS单填写如下:
四、考试
1.初试:
为全国联考,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具体时间内容如下:
考 试 科 目 |
具 体 时 间 |
参 考 书 目 |
体育综合
(包括运动训练学、学校体育学和运动生理学) |
2008年10月25日
上午 8:30—11:30 |
《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体育综合考试大纲及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版) |
英、日、俄 |
2008年10月25日
下午14:30—17:00 |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5版) |
2、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考试,由我院自行命题、自行组织;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它
1、学制:一般为2年,至少一年在学校脱产学习。
2、学费:14000元/年(2008级),具体收费金额及收费办法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3、学位:修满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后可以获得硕士学位。
4、特别强调:按照学位办[2008]33号文件精神,我校的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复试时须提交报名现场确认时打印的并经相关部门签字、盖章的“资格审查表”,我校进行资格审查并留存。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5、其他未尽事宜,请注意浏览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rs.b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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