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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08工程硕士专业
网上收集 2008/8/21 14:48:39 (19950)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08年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工程硕士研究生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工程硕士应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掌握本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宽广的知识面,有独立担负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

  二、招生领域 工程硕士学位代码为430100

  水利工程(430115)、农业工程(430128)、环境工程(430130)食品工程(430132)、生物工程(430139)领域。

  三、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 2005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 2004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学历。

  四、报名方法

  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上、中旬。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统一汇总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上报确定所辖区网上具体报名时间和网址后,于6月30日前在学位中心网址(www.cdgdc.edu.cn/zz08.html)上公布。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可随时浏览、修改、打印本人报名信息,网报成功,系统自动生成《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现场确认时间安排在2008年7月18日至21日。

  考生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持网报编号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同时,领取《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并认真阅读。对现场确认时当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和“报名登记表”认真核对并阅读相关信息后在“考生承诺书”栏签名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考生报考我校 :(1)可在我校所在地陕西省进行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网址(http: //xwb.shaanxi.gov.cn以下简称陕西省学位办),陕西省学位办具体网报及现场确认时间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2)也可在考生工作所在地进行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考生若在工作所在地报名,请查阅当地省、自治区学位办具体网报时间及现场照相确认时间。

  五、全国联考时间:2008年10月25日、26日,考生入场考试时将核验准考证、身份证件,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我校组织,在现场确认时进行。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报考条件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交研究生院招生处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不得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必要时,学校可委托权威认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核查。

  七、考试科目和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考试科目:资格考试(英文名称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

  考试方式:全国联考, GCT考试的命题及阅卷工作由学位中心统一组织全国联考(GCT成绩有效期两年),GCT考试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数学基础、逻辑推理、外国语(语种为英语、俄语、德语和日语)运用能力测试, 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生当年只可选择1个单位报考。

  第二阶段,我校组织专业课考试(2008年12月中旬结束)。 达到我校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到相关学院参加专业课考试。持有2007年工程硕士GCT有效成绩的考生,也可以此成绩向我校申请专业课考试。考生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yjshy.nwsuaf.edu.cn)查阅第二阶段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其它注意事项。

  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所有考生需填写《2008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考生的《登记表》连同第二阶段的考试资料(包括笔试试卷、面试记录等)一并存档备查。

  八、录取

  根据考生的GCT、专业课考试成绩和复试结果择优录取。

  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

  录取“水利工程”、“农业工程”领域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所占比例可单列,但不得超过该领域当年录取人数的20%。

  九、学习方式和年限

  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在职方式,由学校导师与研究生所在单位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为副导师,共同负责培养和指导。学习年限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六个月。

  十、学位授予及收费标准

  工程硕士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完成学位论文,通过答辩后,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查通过,可授予工程硕士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印制的工程硕士学位证书。

  工程硕士学费依据教学点所在地的远近和异地教学成本确定为15000-22000元/人。

  十一、其他

  录取为工程硕士的在职人员,一律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在学期间仍为原单位在职人

  员,享受原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原单位需与学校签订工程硕士培养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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