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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全国物业管理师制度管理
网上收集 2008/5/15 15:19:36 (449)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北京市建委,上海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天津市、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加强对实施物业管理师执业制度的领导和组织管理,根据《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成立“全国物业管理师制度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管委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和协调物业管理师制度实施和管理工作。“管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管委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谢家瑾 建设部总经济师 

  副主任:张其光 建设部人事教育司副司长 

      姜万荣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副司长 

      赵春山 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主任

      徐俊达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委 员:柴 强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翁国强 上海陆家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罗小钢 广州珠江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马象林 北京育新物业管理公司董事长 

      薛福志 北京银达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周心怡 深圳房地产与物业管理进修学院常务副院长 

      季如进 清华大学房地产经济研究所教授 

      任 宏 重庆大学建筑与房地产管理学院院长、教授 

      韩 朝 北京林业大学物业管理系主任、教授 

      饶 恕 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办公室副主任 

      陈 伟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副秘书长 

      王玉平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物业管理处处长 

      王立秋 建设部人事教育司专业人才处处长 

  办公室主任:赵春山(兼) 

  副 主 任:陈 伟(兼) 

阅读(449)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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