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核方案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采用百分制,两项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采用过程式模块测验和终结式综合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鉴定考核。
五、考核题型
(一)“理论知识考试”由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两种题型组成。
(二)“操作技能考核”由实验题、设计题、商业实务题、综合操作题组成。其中实验题、设计题在模块测验中进行,商业实务题、综合题在终结式综合考试中进行。
六、 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取得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者。
七、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八、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电子商务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目前开展电子商务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和助理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的全国统一鉴定。
九、通过率
就目前对各批次统考统计,全国考试通过率为:70﹪左右。
十、职业定义
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从事商务活动或相关工作的人员。
十一、职业特征
具有较强的学习、表达、信息处理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一定的计算、解决问题和创新能力。
十二、成绩查询
查询方法有两种:
(1)到参加职业资格鉴定的学校进行查询。
(2)登录http://www.nvq.net.cn录入准考证号及身份证号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