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培训工作的通知 (招生简章)
吉林省旅游专业岗位技能考评中心,受国家旅游局人教司的委托,负责吉林省旅游行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及全国导游员的考试、推荐就业等工作,根据国家《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中关于导游员必须持证上岗的要求,现将2008年吉林省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培训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旅游职业道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具有旅游专业中等以上学历或者非旅游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含在校生);报考外语类考生须具备相关语种大专以上学历;
(三)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四)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报名时间 2008年4月15日~7月31日(周六、周日休息)。
三、报名时须交验的证件 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一底片的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四、相关费用 参加考试人员每人需交报名、培训、考务、教材及评卷费,共计824元(考生一经报名,各种款项将不予退还)。
五、培训教材
吉林省旅游局最新修订出版的《导游基础知识》、《吉林导游》、《政策与法规》、《导游实务》、《吉林省优秀导游词精选》及《吉林省导游考试工作规范》,由省旅游专业岗位技能考评中心统一提供。
六、培训时间 第一期(晚班)培训时间:5月19日-6月12日
第二期(白班)培训时间:7月14日-7月29日
第一期(晚班)培训,具体授课时间:周一至周五晚17:20~19:40;周六、周日全天上课。
第二期(白班)培训,具体授课时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周六、周日不休息。
考生可根据自己情况确定培训期次(必须在报名时明确)。培训地点:省旅游考评中心(长白山宾馆院内后楼)四楼教室。
七、考试时间 笔试拟定于9月中旬;口试定于10~11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合格者于年底前,由省旅游局颁发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证书。根据2008年工作部署,今年考试分两次录取,笔试合格者方可参加口试,详细情况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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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