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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厦门市技师也可享受 每月5
网上收集 2008/4/7 10:36:22 (391)
 2006年起,凡获“厦门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高级技师”荣誉称号、证书,且继续在岗工作的,五年内每月可享受政府高技能人才津贴200-500元。

  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正式发文通知上述消息,并称此举是厦门所推出的人才激励政策之一。

  据悉,五年届满后,其享受政府高技能人才津贴等待遇将自动终止,但可继续参加新一轮“厦门市有突出贡献技师、高级技师”评选。

  而获得由市政府授予“厦门市优秀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的技师,将发给一次性奖金5000-10000元。

  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醒,符合条件者可向所在单位填报相关表格,于10月底前将申报材料送厦门市高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阅读(391)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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