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在中国发展迅速且前景广阔。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2003年6月8日,国务院颁布了《物业管理条例》。其中第33条明确规定物业管理从业人员须持证上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分为3级:物业管理员(中级)、助理物业管理师(高级)和物业管理师(技师级)。
据统计,目前北京市物业管理所需专门人才达到15万人,但截止到04年,物业管理持证人员只有不足2万人。持证人员在人才市场供不应求,炙手可热。其中,物业管理员的基本薪资约为2000元/月,而管理师的基本薪资更是高达60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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