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章娜报道:1月4日,记者从人社部门获悉,今年起,南昌市调整城镇职工大病保险缴费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96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35元。此外,职工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也提高至40万元。
据了解,2016年度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96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35元,并明确今后城镇职工大病保险缴费标准根据大病保险基金的运营情况和上级政策调整情况予以适当调整。同时,提高城镇职工大病保险的支付限额,2016年度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32万元提高至40万元(不含7万~10万元部分)。
阅读(1236)
(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