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4日起,对我市企业2016年到达正常退休年龄的职工和从事特殊工种达到提前退休年龄的职工进行退休预报。退休人数在50人以上的企业,可拨打人社部门电话82282941预约登记,统一安排预审。
市级以上单位退休预报办理时间为2016年1月4日至3月18日期间的每周一、二、四、五。地点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15楼第一会议室(建工路28A号)。预报时,企业需携带职工个人档案及相关资料并填写《西安市企业职工退休预报审核明细表》《西安市企业职工退休审批(预报)表》,向人社部门申报。
人社部门对企业申报退休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工作简历等基本情况进行审核。相关表格(样式)可在西安市人社局门户网站(www.xahrss.gov.cn)下载。
据悉,按照我省相关规定,无视同缴费年限(不含企业招录的合同制职工)参保人员到达国家法定正常退休年龄,人社部门不再履行退休审批手续,在职工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当月,由参保单位或代理养老保险业务机构向参保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审核。单位对2016年度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职工,在人社部门预审通过后,要对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所从事的特殊工种名称及从事时间在单位进行为期1周的公示,接受全体职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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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