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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出生入户捆绑 是公民权利的回归
网上收集 2015/12/24 8:59:52 (1045)
  深圳出生入户将与计生证明“脱钩”,3000名待入学儿童有望告别“黑户”!昨日,《〈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议审议,拟不再将计生证明作为办理出生入户的前置条件,以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通过修正现行条例解除出生入户与计生证明的捆绑,直指“入户难”与“黑户”问题,既是公民权利的回归,也是对法治精神的尊重;既是民生之福,也是法治之祉。依法登记户口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公民参与社会事务、行使各项权利义务的前提。不过,长期以来,倘若没有计生证明开道,新生儿就无法入户,“黑户”因而无奈出现。他们往往无法公平地享受社会保障和福利,难以行使正常的个人权利,不能顺利地入学、出行、开户,现在连申请开通个人手机号码都成了问题,可谓是寸步难行。根据深圳市卫生计生委统计,2016年待入学的小孩中,仅属于全市户籍人口超生而未办理出生入户登记的就约有3000名。如果他们的入户问题解决不了,同样的“历史遗留问题”就会滚雪球般延续下去,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利因素。

  此次出生入户政策的调整,既是社会问题倒逼的结果,也是改革的大势所趋。随着“单独二孩”政策的正式实施,“全面二孩”政策的探索推进,《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的审议通过,以及广东省出生入户新政的全面施行,现行《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关出生入户查验计生证明的规定已经不合时宜,进行必要的修改以使户口回归到人口信息登记与管理的本质上来,可以说是一种合理纠偏,也是创新人口管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的一个有力举措。

  值得注意的是,政策调整在保障新生儿权益的同时,并不影响计划生育政策的继续执行。因为对公民进行户籍登记属于公安部门的职责范畴,而依法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征收社会抚养费则是卫生计生部门的法定职责,一码归一码。也就是说,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小孩,不管是否办理入户,其父母均须自觉履行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义务。同时,计生证明作为一种有效的管理手段,并不会因为出生入户政策的调整而凭空消失,因为公安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住房和建设部门办理一些手续时仍可能要用到。

阅读(1045)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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