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有人赶在31日前结婚
专家:晚婚长假元旦后不会取消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交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消息备受关注。如表决通过,“全面二孩”时代真的要来了,然而并不是每个人都有喜大普奔的心情。
梁女士前天为此愁了一晚上,昨天和男朋友把结婚证领了。因为随着“全面二孩”而来的还有删除对晚婚晚育夫妻的奖励,10天的晚婚假可能取消,朋友圈调侃声一片:大龄未婚青年,在12月31号前领证请婚假吧,不然到明年只剩3天了。那么,“全面二孩”时代来了后,我们的生活可能受到哪些影响呢?
晚婚假元旦起将取消?
不会,晚婚假归《婚姻法》管
昨天起,微信朋友圈刮起一阵催领证风:晚婚假将取消,婚假只有3天,大龄未婚青年,元旦前结婚吧。有些媒体在报道时也称“明年1月1日晚婚假取消!23天变3天!”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法律专家,发现这种说法并不准确。
记者对比了现行的人口计生法和此次的草案,现行法第25条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草案中第25条修改为“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草案中的确删除了关于晚婚晚育奖励的规定。
但需要注意的是,我们通常说的“晚婚假”和“晚育假”其实是两回事,若按草案中规定,晚育假的确将取消,因为无论何时生育享受的生育假都将延长,但并不说明晚婚假也会随之取消。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薛宁兰研究员长期从事婚姻法的研究工作,她认为人口计生法严格来说只规范生育这一阶段,关于结婚的问题应该由婚姻法来规定。记者查阅婚姻法,第六条明确规定,晚婚晚育应予鼓励。这也就是说,晚婚假仍有其法律依据。
薛宁兰表示,婚姻法和人口计生法并不会对婚假或生育假的长短作出具体规定,应该由地方性法规或条例把它具体化,各地的规定也不一样。在她看来,现在就判断生育假将延长多少,或者取消晚婚假都为时过早。待草案通过以后,还需要各地的立法机关来修改对应的法规或条例,到时候各地立法机关才会讨论到具体的延长或取消的问题,这都需要一个过程。
所以,奉劝年底扎堆请婚假的朋友,先不用急哈!
政策解读
二孩元旦出生真的合法吗?
广东和国家同步实施“全面二孩”
“单独二孩实施的时候,不是还要等广东省的法规修改通过了才算真正实施吗,这次全面二孩,广东实施时间会不会比全国晚?”按照现在的法规,王女士肚子里的二孩属“超生”,她希望广东能在元旦实施“全面二孩”,如此她的二孩如果元旦后出生,就合法了。
对此,广东省卫计委多次重申,国家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施行之日,就是“全面两孩”政策正式实施之时,广东省条例的修订进度如何,不影响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即如果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一旦审议并表决通过,元旦起生“二孩”就合法了。
而东莞市卫生计生局也多次表示,将按国家和省里规定,不折不扣实施“全面二孩政策”。
省卫计委还说,目前正紧锣密鼓地开展《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配套文件起草等相关工作,一般情况下,条例修订周期至少要3个月时间,省卫计委与有关部门正联手推进,尽量简化程序,缩短时间,争取尽早修订施行。
元旦出生的二孩产假怎么算?
要等省里修订相关配套政策
草案明确,生育二孩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那么如何延长产假,该怎么算呢?
根据广东现行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基础产假,剖宫产可增加1个月,领取独生子女证可增加35天。
“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不少用人单位对生育假的规定是,符合晚婚晚育的,生育第一个孩子可享受产假及各种奖励假合计约半年;而生育第二个孩子,只能休假98天。
草案明确了取消晚婚晚育和独生子女的奖励,自然也包括晚婚假、独生子女的产假和奖金等优待,但草案也明确,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即生二孩也将能够在98天的基础性产假之外再延长产假。
至于生育假如何延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办法。
阅读(973)
(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