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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险超出目录药品不能报销
网上收集 2015/12/17 14:32:09 (1053)
  东莞生育保险新政从本月实施以来已有半月,但不少“新孕妈”对于报销的范围并不太了解。社保部门提醒,在办理报销中,市民要注意超出目录药品不能报销。

  东莞市生育保险新政从本月起实施,实行单位缴费,个人免费的原则,只要符合相关规定,参保人的生育医疗费用将得到全额支付,上不封顶。但新政实施半月以来,不少“新手孕妈”对于报销的范围并不明确。社保部门表示,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孕、产妇的生育医疗费用如果超出上述规定,是不能报销的。

  万江社保分局待遇核发股副股长 刘敬军:“就医确认了之后符合社保报销范围,的就百分百报销,超过目录和标准之外就要个人自费,以及大家要注意下,就医确认首先要去所在居委会,登记计生数据,计生数据上传到社保局之后,就到你选定的医院做就医确认,就医确认了之后那些费用,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才可以百分之百报销的。”

  此外,生育保险新政刚实施,参保人首先要查明自己的参保状况。

  万江社保分局待遇核发股副股长 刘敬军:“因为新政过渡期间,之前连续缴费医疗是视同生育的,有些参保人是不知道自己医疗保险,有没有连续缴费导致就医确认的时候,参保连续缴费和生育合在一起就不够一年,做不了就医确认的,所以参保人首先要了解自己的参保状况。”
阅读(1053)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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