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义务教育
2.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4.公共文化体育服务5.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6.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7便利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3.机动车登记
4.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5.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6.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7.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63号国务院令,公布《居住证暂行条例》,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届时,我国将彻底告别“暂住证”时代。
条例共23条,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为依据,以各地已出台的居住证制度为参考,注意与户口、身份证制度的比较,突出居住证的赋权功能,突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服务职能,在明确居住证的性质和申领条件的基础上,一方面确立了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另一方面鼓励各地不断创造条件提供更好的服务。
条例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同时还为居住证持有人列出了六大基本公共服务和七项便利。
6大公共服务:1.义务教育;2.基本公共就业服务;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4. 公共文化体育服务;5. 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6.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7项便利: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3.机动车登记;4.申领机动车驾驶证;5.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6.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7.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此外,通过梯度赋权机制要求各地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扩大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提高服务标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还明确持证人申请登记居住地常住户口的衔接通道及各类城市确定落户条件的标准,特大城市应完善积分落户。据悉,目前包括上海在内的很多城市已经为居住证持有人设置了落户通道。
居住证申办条件公布
居住半年以上 每年签注一次
>>什么是居住证?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居住证上有啥内容?
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居住证由谁发放?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申领居住证需啥条件?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申领居住证要啥材料?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办居住证需多长时间?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居住证有没有有效期?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
>>申领居住证收费不?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
>>骗领居住证怎么处理?
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住证,出租、出借、转让居住证或非法扣押他人居住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
冒用他人居住证或使用骗领的居住证以及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住证,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
伪造、变造的居住证和骗领的居住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焦点关注
条例明确不同规模城市落户条件
上海等多个城市已设置落户通道
居住证的一大关注焦点,就在于是否有转为户籍的通道。
《居住证暂行条例》对居住证的落户通道进行了详细规定:首先,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居住地政府规定的落户条件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常住户口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入居住地。
然后,针对不同规模的城镇、城市的居住证持有人落户条件,条例分别进行了详细规定:——建制镇和城区人口50万以下的小城市,落户条件最低,在城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或者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即可。
——城区人口50万至100万的中等城市,落户条件也不高,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参加社保达到一定年限就可以,而且明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小的地方可以全面放开落户限制。不过对于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大的地方,可以对就业的范围、年限和住所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规定,但对住所不得设置住房面积、金额等要求,对社保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3年。
——到了城区人口1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就开始变高了。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参加社保达到一定年限(不得超过5年)都是必须的。城区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还可以对就业的范围、年限和住所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规定,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至于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条例明确应当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里外透着一个字:“严”。
小城市有小城市的“好”,大城市有大城市的“愁”。根据不同城市的实际情况分别确定落户条件,是符合当下我国城镇化发展现状的。实际上,目前我国许多大城市已经为居住证持有人设置了落户通道。在特大城市中,上海已实施居住证积分落户——2009年,上海公布了“居住证转户籍”办法。根据办法,凡满足持有上海居住证满7年、持证期间在上海参加社保并缴纳个人所得税满7年、在上海获得中级以上职称等五项条件的,可以申请上海户口。上海“居转户”政策实行年度总量调控,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员需按规定排队轮候办理。目前,北京正在就居住证积分落户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国家版”居住证的出台,将把这些好的做法上升到国家政策层面加以强化。
记者统计发现,全国31个省区市均已经出台居住证制度,其中有超过20个省区市明确提出了从居住证到户口通道的制度设计。
专家指出,近年来我国许多城市已经开始探索实施居住证制度。此次“国家版”居住证制度出台后,需要各地及时出台政策跟上改革脚步,将居住证的“含金量”真正兑现为人们的幸福生活。
聚焦本地
我省2012年已实施居住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