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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普通住宅物业费将政府定价
网上收集 2015/12/12 15:30:47 (924)

  今年内,我省将进一步完善物业服务规范和收费标准,研究制定完善《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其中普通住宅物业收费将实行政府定价,并随物价指数波动等予以动态调整。

  小区物业管理费到底怎么收?收多少合适?如何对物业服务的资质等级进行量化考核?座谈会上,物业服务质量和收费问题引起了委员们的热议。针对这一情况,省住建厅房产处调研员刘涛介绍,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省住建厅正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修订《山东省物业服务规范》,根据不同物业类型、服务内容设立不同级别的服务标准,以便企业遵循、业主监督。同时,对《山东省物业承接查验实施办法》、《山东省物业服务示范项目评价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将适时印发执行。另外,配合省物价局研究制定完善《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根据物业类型和服务内容、标准执行与之匹配的价格基准,其中,普通住宅物业收费将实行政府定价,并随物价指数波动、人工成本变化予以动态调整。

  另外,为切实强化物业服务行业监管,省住建厅将2016年作为“物业法规宣传年”,会同司法、法制等部门及工会、共青团等,开展物业法规进社区等宣传活动,引导居民依法使用房屋,依法开展业主自治。同时,将进一步督导落实物业质量保修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并建立物业服务企业诚信档案制度,将信用情况与资质管理、项目招投标挂钩,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今年10月1日起,由烟台市物价局、市住建局制定发布的《烟台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正式施行。《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住宅的种类、特点及物业服务阶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收费项目有:普通住宅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前期物业停车服务费、车位租赁费”等三大类收费项目。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业主管部门制定市区普通住宅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前期物业停车服务费、车位租赁费收费标准,报市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各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县、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业主管部门可参照市制定的收费标准,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收费标准,报当地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此外,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根据物业服务的等级、服务质量、服务成本等因素,实行分等级定价。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按物业服务人员的素质、物业服务的质量、服务小区的设施硬件等条件划分1级、2级、3级、4级、5级等5个等级,物业等级越高,服务标准就越高,收费标准也就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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