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6大海丝史迹
第一类
包含海外文化
因素的考古遗存
包括南越国宫署遗址和南越王墓
第三类
港口码头史迹
以南海神庙及古码头为代表
第二类
宗教文化史迹
包括光孝寺、光塔和清真先贤古墓
在昨晚举行的市政府常务会后的新闻发布会上,广州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刘庆国对《广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规定》)进行了通报,根据《规定》,广州将建立海丝史迹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广州现有6个史迹点原则上全部向公众开放。据悉,广州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也将有了专门的保护规定,目前6个史迹已有3个专项保护规划通过了审批。
建立日常巡查、现场保护联动制度
据悉,《规定》是上周二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规定》明确各级政府在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方面的责任,其中,市政府应当建立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区政府应当建立日常巡查、现场保护联动制度,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安全检查、现场保护等海上丝绸之路史迹的保护工作,以加强对海上丝绸之路史迹的保护。同时,要建立编制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名录制度和调整程序。《规定》通过编制史迹保护名录,明确具体的海上丝绸之路史迹点,以给予重点保护;同时考虑到史迹点存在增加的情况,规定了保护名录调整的程序。
此外,《规定》明确了保护范围的禁止行为、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的限制以及相关人的义务,并对违反行为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以更有力地保护海上丝绸之路史迹。根据《规定》,广州现有6个史迹点的实际情况,原则上全部向公众开放。但基于史迹点保护的需要,规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控制参观人数或者参观时间。同时还规定了史迹保护管理责任人可以结合史迹自身特点、通过多种途径和手段进行保护性利用,但不得危及史迹安全,不得破坏历史风貌。
6个史迹有3个已有专项保护规划
在昨晚的发布会上,有记者提出,目前广州6个海丝史迹点都是重要的文物保护单位,有国家的文物保护法进行保护,为何还要制定专门的海丝保护规定?对此,刘庆国表示,首先是将文物法和文物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广州市更加细化,加强对这6个史迹点的重点保护。此外,最直接原因就是为了配合海丝申请世界文化遗产。刘庆国说:“(申遗)是一个非常重大、复杂的工程,国内有9个城市同时申报,需要国家层面统一协调,(制定专门的规定)主要是在制度层面上进行准备,当然前期也做了很多工作,研究、考古、开发以及展演等诸多方面的工作,这只是准备工作的一项。”
市文广新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处处长郑小炉则表示,制定专门的保护规定可使得对海丝史迹的保护更加严格和细致,“例如,在制定每个的专项保护规划时可以把保护范围划得更大一些。目前6个史迹已经3个的专项保护规划通过了审批。”据悉,2012年10月底,国家文物局公布重新调整的《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丝绸之路海上段名列其中。广州市文广新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列入预备名单的有40多项,“为了确保申报成功,国家每年只能申报一项,这就看谁准备得更充分。目前海丝申遗仍在准备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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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