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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企业留人才 政策来护航
网上收集 2015/12/6 10:34:21 (1208)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人才,《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除了打破以“落户东莞”为依据的政策限制。而省教育厅日前也发布通知,放宽外来工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条件,这为企业留住人才打了一剂强心针。

  日前,《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最为紧缺的特级人才租住商品住宅房,可享受每月最高5000元的租房补贴,如果购房,则能获得最高250万元的购房补贴。另外,员工最关注的子女教育问题也能得到解决,特色人才的子女可直接入读市一级公办中小学。

  企业员工 黄春玲:“我知道特级人才可以享受到什么待遇,比较五级、四级人才,知道它们之间的区别,也知道它们之间的距离,自然就会去往这个目标,如果你想留在东莞的话,你自然就会往这个目标努力。”

  企业员工 朱春花:“我们这些外来员工的子女可以上到公办的学校的话,这样我们会很拼命去拿这些证书,考这些证书。”

  企业负责人 黎妙虹:“更好地去解决他们子女入学的问题,另外能享受东莞的福利,这会更加有利于我们公司去留住这部分人才。”

  相对于之前的外地生源高考生,这次政策调整,从社会保险、居住证、学籍年限、家长居住条件等方面,都给与了一定程度的放宽。

  一.明确了社会保险等截止时间,社会保险、居住证和完整学籍年限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2016年8月31日前。

  二.完善了居住证的年限认定办法,除了原规定有连续3年的居住证为符合条件外,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2013年9月1日前已办理居住证,且持有的居住证截至2016年8月31日属于有效状态的也将予以认定。

  三.适度放宽合法稳定住所条件,除原合法居住条件外,住所为农村自建房或单位宿舍的,可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按《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要求到当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办理的居住手续。

  四.解决了就学地与就业地不一致问题。2016年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在广东省参加中考,但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所在地与父亲或母亲工作所在地为广东省内不同地市的予以认定。此前要求父母就业地与子女学籍所在地必须在同一地市。

  凤岗金凤凰工业区的一家企业负责人说,以往经常有部分老员工陪小孩回老家读书,导致人才流失。

  工厂管理人员 黄先生:“很麻烦,因为这边在做事的话,你总是要为了小孩在操心,这一块也是,非常不方便的事。”

  工厂负责人 杨成镇:“他如果是回老家读的话,他父母可能一般就跟随回去了,回去了很多又不出来了。”

  如今高考的条件放宽,工厂负责人表示,这对企业在留住人才方面起了定心丸的作用。

  工厂负责人 杨成镇:“有一部分的员工,他已经完全达到那个小孩可以在这里申请参加高考,所以对我们做工厂的在招工这一块起到一定帮助,特别是稳定员工方面,这个政策很好。”
阅读(1208)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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