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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将在西安等六市开展环境保护驻厂监察
网上收集 2015/12/4 15:38:21 (1228)

  好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控制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陕西省环保厅决定在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韩城六市涉气重点企业开展驻厂环境监察工作,主要针对六市的火电、水泥、钢铁、焦化国控重点企业开展24小时驻厂监察。

  重点企业驻厂监察工作将由各市环保局自行组织实施,并规定每家企业驻厂监察人员不得少于2人,24小时轮换值班。驻厂监察时间为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2月28日。省环境保护执法局将对驻厂监察工作进行巡查督导。

  驻厂监察人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是掌握企业生产设施运行情况。主要包括:能源消耗情况,耗煤量、煤质、硫分、灰分和热值以及锅炉产气量、机组发电负荷等;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督促企业落实各级政府关于空气污染应急预案各项措施。二是监督企业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情况。重点监控企业的脱硝、脱硫、除尘等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及处理效果,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督促企业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三是监督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要查看并记录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情况及在线监测数据;发现在线监测污染物排放浓度接近排放标准90%时,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四是查处企业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通过对企业巡查,确保厂区内各项抑尘措施落实到位,发现二次扬尘污染或各类冒黑烟现象要及时责令改正。发现企业违法行为时,要现场取证,做好现场勘查笔录、询问笔录,并按照管辖范围及权限将取证资料移交市级环境监察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省环境保护执法局将定期对驻厂监察工作进行巡查及对市级稽查情况进行抽查。并根据各市驻厂监察工作开展情况,适时予以通报,一经发现各级环保部门组织不力,驻厂人员失职缺位等情况发生,将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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