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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工伤保险实现全覆盖 公务员同享此待遇
网上收集 2015/12/1 22:13:30 (1167)

  近日,我市印发《关于扬州市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通知》,将全市机关、参公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实现了工伤保险制度全覆盖。

  《通知》规定,我市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工伤保险费率,为本单位编制内全部参保职工工资总额的0.6%。

阅读(1167)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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