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记者从增城区有关部门获悉,增城计划于近期针对扩大烟花爆竹禁放区范围开展民调,并根据民调结果确定新禁放区范围。最终方案将根据民调结果确定,并于今年底正式实施。
增城区拟新禁放区范围
(一)荔城街
东至增江河;南至罗岗村与石滩镇交界处;西至三联村与朱村街交界处;北至廖村路口。包括富鹏社区、湘江、西园等17个居委,以及廖村、城丰、夏街等12个行政村。
(二)增江街
东至东方村与博罗县交界处;南至陆村(鹤之洲湿地公园);西至增江河;北至光辉村耕寮社。包括桥东、东湖、河东等5个居委,以及西山村、陆村、东方村等4个行政村。
(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区人大、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的办公用房范围,包括基本办公用房(办公室用房、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及其相应土地。
(四)物业管理小区
全区所有由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物业管理活动的小区。
(五)特殊情况
在重大的节日、庆祝、庆典活动中,需要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的,由主办单位向区公安分局申报后,再呈广州市公安局审核。经广州市公安局审查后,报广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并发出通告,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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