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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消协提醒“双十一”理性消费
网上收集 2015/11/11 0:00:00 (1189)
  
      “双十一”网上购物季即将启动,今年11月11日前,陕西省消费者协会向消费者发出消费提示,“消费者在网购时应多了解店铺信誉、查证价格真实、勿信虚假宣传、防范网购风险”,为喜爱网购的消费者支招。

  专家提醒:网店商品良莠不齐网购要擦亮眼

  11月10日,记者从陕西省消费者协会获知,该协会发出提示,提醒公众理性消费。来自陕西省工商部门的相关资料显示,去年,某电商在“双11”期间创下了571亿元的销售记录令商界震惊;今年上半年,陕西省仅是网商总数就达到15万户。

  陕西省消费者协会有关人员介绍,随着今年“双11”的来临,促销大战一触即发,网络消费有增无减。但即使是所谓的官网、旗舰店,也“相当不保险”;线上次品率远高于实体店;安全性指标频繁被曝出超标……种种质量和假货问题使网店不断处于社会舆论的风口浪尖,一些电商平台甚至被称为“次品集散地”和“假货避风港”。

  陕西省消协发提示:消费网购应理性快递当面验

  “消费者在网购时应多了解店铺信誉、查证价格真实、勿信虚假宣传、防范网购风险。”针对网络购物出现的一些投诉,陕西省消协发出“双11”消费提示,以增强减少消费者维权成本。

  该协会特别提示,消费者在选择“双11”促销网络购物时,不要被个别网站上价格过于低廉的商品所迷惑,不要轻信商家的“特价”、“清仓价”、“全网最低价”等的促销宣传方式,一定要货比三家,避免商品出现与实际描述不符、质量瑕疵、假冒伪劣等现象。

  随着每年“双十一”网购大幕的拉起后,网购及其快递业务等也将迎来阶段性的高潮,在西安小寨、长安路等地开展快递业务的多家快递公司告诉西部网记者,每年“双十一”网购后,快递业将迎来派单高峰,消费者与快递公司也会出现一些纠纷。

  一位张姓快递人员介绍,为减少投诉量,快递公司一般也会要求公众当面验货,“这样商品出现了问题,因不知道是消费者购买时商品本身有问题还是在货运期间有问题,给消费者维权带来麻烦,也间接影响了快递公司的信誉。”

  多知道:陕西工商双“十一”前约谈驻陕约网商机构

  记者从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获悉,日前该局召开网络交易监管行政约谈会。国内知名的京东、携程、苏宁、美团、大众点评、去哪儿网等大型网站驻陕机构代表共20多人参加了会议。

  据悉,今年1-10月份陕西省消费者协会初步统计发现网购投诉量较之去年同期上升了1.3倍,集中体现在不履行三包责任或拒绝退货退款、不按照规定的时间发货、不兑现承诺的赠品、团购优惠券商家拒绝使用、虚假或夸大宣传广告、不正当竞争、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落实不到位等10方面问题外,还存在第三方交易平台主要存在准入把关不严、商品信息审查处置不力、消费维权工作不到位、网店信用管理不规范、配合部门监管意识不强等问题;经营者主要存在发布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使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犯企业知识产权、实施不正当竞争等问题;普遍存在消费维权制度落实不力的问题。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省局网监分局局长张毅表示,网商“双十一”集中促销活动,应做好主体准入关,审查平台内经营者资质,加强日常线上巡查和抽查,检查监控经营者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规范商户的经营行为,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广泛开辟网络消费维权渠道,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商部门今后将加大对网络集中购物活动进行监测,他表示,对发现的问题将及时处理,“对处理不力,故意拖延等严重违法行为予以曝光。”

  提个醒:网购聊天应存证据

  “帮我在朋友圈里面点赞和帮助我砍价吧……”,相信不少手机用户会在微信朋友圈遇到类似的情况。

  陕西省消费者协会相关人员称,今年陕西省消协收到多起利用微信朋友圈集赞或砍价方式免费得产品的投诉案件,消费者在选择此类促销商品活动时,一定要慎重,否则微信随时都可能变成“危信”。

  该人士提醒,为避免产品在邮递过程中发生丢失或损坏难以举证赔偿,所以消费者收到商品后一定要先验货后签收,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一定要索取并保存购物凭证,对网购时的聊天内容进行截图,以作为发生纠纷时的维权依据。“如果消费者在遇到消费纠纷时,应在保留证据的情况下,第一时间通过12315消费者维权热线举报或投诉。”

阅读(1189)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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