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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妇联三举措陪审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网上收集 2015/10/23 12:21:22 (768)

  为了更好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丰县妇联将妇联细致的思想工作与法院严肃的审判职能有机结合,积极配合做好陪审工作,实现优势互补,形成了强大的维权合力。

  一是畅通沟通渠道。加强法院与妇联之间的联系,增加双方的合作力度和信任度,县妇联对法院主动沟通涉及到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案子,高度重视,积极参与诉前调解,帮助法院缓和矛盾。相对的法院对于妇联在来访中接到的典型案件,投诉到法院的也都认真对待,及时立案、受理,相互之间建立了畅通的沟通渠道。

  二是发挥陪审作用。妇联陪审员队伍的建立,不仅打破以往妇联组织不能为进入司法程序后的求助妇女提供实质性帮助的桎梏,借助直接参与案件审理这一维权新平台,给妇联维权工作注入新的元素,使得妇联维权工作变被动为主动。妇联在庭审过程中,充分使用妇联陪审员询问权、事实认定表决权和法律适用等应有权利,对既不够治安处罚,也不够立案条件的轻度侵害案件,发挥妇联陪审员善于做耐心细致思想工作的优势,采取诉前调解的方式予以解决,妇联陪审员真正履行审判和监督的双重职责,使大量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矛盾在庭审之前妥善化解,极大地缓解了法院审判工作的压力,提高了办案效率。

  三是加强培训人才。几年来的实践证明,妇联陪审员通过参与妇女儿童典型案件的审理,提高了陪审员的法律素质,不仅能在庭审中维护涉案妇女的权益,更锻炼了妇联干部的维权能力,在平常的信访接待和维权工作中,充分利用所学知识化解矛盾冲突,妇联每年还与法院联合举办陪审员培训班,通过知识储备和实践锻炼,使妇联干部在理性思考、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和处理突发问题等能力方面得到了提升,使司法公正与思想教育有效结合,从而形成了司法机构维权与群众团体维权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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