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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下月起禁用吊杆式机动捕捞螺蛳渔具
网上收集 2015/10/21 12:39:16 (678)

  为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10月20日,记者获悉,江西省农业厅近日印发《关于禁止使用吊杆式机动捕捞螺蛳渔具的通告》,明确规定,从下月起,在江西省范围内禁止使用吊杆式机动捕捞螺蛳渔具。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捕鱼收入减少,受利益驱使,部分渔民将目光盯向湖底丰富的螺蛳资源,他们改装渔船,换上大功率吸螺机,白天停靠码头,晚上偷捕螺蛳。有时,鄱阳湖区每天有上百艘渔船捕捞螺蛳,每天约有200吨螺蛳从湖底捞起,一个月就有6000吨。

  相关环保人士介绍,鄱阳湖螺蛳正在以一种灭绝的方式被捕捞,由此带来的后果必然是水生物生态链被破坏。鄱阳湖生态专家也认为,采用这种机械化方式在湖底进行地毯式扫荡,势必改变湖底水草、贝类等水生物的生存环境。这些湖底动植物还是鱼儿和候鸟的饲料,过度捕捞势必将影响鄱阳湖鱼类和鸟类的生存境况。

  为保护江西生态环境,保持鄱阳湖“一湖清水”,《通告》指出,吊杆式机动捕捞螺蛳渔具系由机动船拖曳沉底网具,并使用卷扬机通过吊杆等装置起放网具捕捞螺蛳的作业工具。该渔具为改进型机动底拖网,对水域生态环境破坏性极大,属禁止使用的渔具。

  《通告》要求,禁用渔具的所有者、使用者须在10月31日之前,对该禁用渔具进行清理和更换,并要求今后不得随船携带该禁用渔具。违反通告规定的,渔政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进行严厉查处。如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江西渔政部门近期将组织开展打击吊杆式机动捕螺渔具的专项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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