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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跨区域环保” 将建立空气质量协调中心
网上收集 2015/10/17 16:12:23 (653)

  16日从市环保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本市与北京、河北环保部门近日签署了3个重要的“跨界环保”协议,一是与北京市签署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合作的协议》,二是与河北省签署了《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合作框架协议》,三是三省市环保部门联合签署了《水污染突发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合作协议》。同时,京津冀三地将建立京津冀空气质量协调管理中心,本市环保部门与北京市、河北省环保部门将实施跨区域环境联合执法,实现环境执法联动。

  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保优先领域。京津冀签署了“跨界环保”协议后,根据协议,三地环保部门将统一开展区域煤炭管理,加强区域清洁能源供应保障,统一区域新车和油品标准,组织开展环渤海区域船舶污染联防联控,建立京津冀空气质量协调管理中心。京津冀空气质量协调管理中心的建立,将进一步加快三地建设重污染天气预警系统,制定并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出台空气污染防控的实施细则及配套措施。

  在保护水源方面,根据协议,三地将统筹考虑并合理调配海河流域水资源,全面推行节约用水,增加河流生态水量。

  在监测体系方面,京津冀将建立跨界河流联合监测与会商机制,实行京津冀统一的监测网络,为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提供技术支持。三地将不断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与会商,开展精细化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提升环境空气质量预报能力及结果准确性,完善水环境自动监测网,优化点位布设。

  在环境联合执法方面,三地建立了跨区域环境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实现环境执法联动。这一协同合作是防治污染、改善环境的重要举措,三地环保部门在今后的环保执法中,将积极落实京津冀联合环保执法工作制度,共同推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联动。

  另外,京津冀三地还将在生态保护方面加强环保科研合作,加快优势科研机构的成果转化,今后将积极组织京津冀共同参与研究区域共性环境问题,减少针对单一城市设立研究项目的数量,避免各地重复开展工作造成人力和经费的浪费,为环保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阅读(653)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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