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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明确公共自行车要通租通还
网上收集 2015/10/14 10:13:02 (753)
  近日,广州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并实施《广州市公共自行车系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出对于不按规划要求设置自行车道的道路建设项目将不给办理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同时还明确公共自行车要实现通租通还,夜间出行需求较大的区域的公共自行车服务网点还应当逐步实现24小时运营服务,方便市民出行。据悉,广州将争取首批投入3万辆自行车。

  不建自行车道的项目不给施工

  《办法》提出,在城市次干道以上等级道路、机动车和自行车交通量较大的支路,要合理设置护栏、阻车桩、隔离墩等设施,防止机动车穿行自行车道或进入步行道,保障行人安全。对不按规划要求设置步行道和自行车道的道路建设项目,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将不予办理规划许可,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也将不予办理施工许可。

  部分区域有望24小时有自行车出租

  《办法》明确,公共自行车运营管理单位应当组织建设公共自行车智能化管理系统,实现自助操作和通租通还。还应当为运营管理范围内的自行车、自行车使用者及第三者购买第三者责任险,防范公共自行车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意外风险。

  同时,公共自行车运营时间还应当与公交、地铁的运营时间有效衔接,夜间出行需求较大的区域的公共自行车服务网点应当逐步实现24小时运营服务,方便市民出行。

  根据《办法》,公共自行车系统的前期建设及设备购置费用将由市、区两级财政资金按一定比例出资,具体由市政府统一确定。广州市交委有关负责人透露,目前市区有关部门正在组织对有关出行和网点需求进行摸查和梳理,争取首批投入3万辆自行车,然后逐年有序地推广。

  有关公共自行车服务网点设置

  ●公共自行车服务网点应当方便乘坐地铁、公交车、轻轨、轮渡等公共交通工具的市民及游客使用公共自行车进行换乘。

  ●新建、扩建、改建道路及客运站、旅游景点和体育场馆等项目时,要按规划应当设置公共自行车服务网点设施的,在工程方案设计中应当明确配套用地。

  ●项目建成时,无偿提供公共自行车的配套场地,在场地内预留水、电、光纤接口或通水、通电、通光纤。
阅读(753)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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