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上午,深圳交警局副局长徐炜在发布会上透露:根据统计,日常高峰期间平均通行车辆中,主动让行的车辆仅占5%;因抢道引发交通事故约占路口事故总数的40%。“如果每辆车辆主动交替通行,预计相关路段通行效率可提高10%至20%。”
徐炜强调,交替通行具有减少事故率、提高通行效率等的优点。“计划从10月12日起,深圳将首批推出40个交通流量较大、高峰期易拥堵、符合交替通行条件的路口路段,下一步将逐步推广。”据悉,这次深圳第一批推出的40个路口,分为匝道合流处、两车道路段交汇处以及多车道路段交汇处三种类型。
交替通行谁先走?据介绍,深圳交警推出的通行规则为:先右后左。顾名思义就是机动车在特定路段通过时,像拉链一样,右一辆、左一辆交替通过,你走一辆我走一辆。
具体来说,机动车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的,应当自汇流点开始,按照右道1辆、左道1辆……的次序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即“一让一”模式)。简而言之,就是到达汇流位置(即应交替通行的位置)时,左侧车道车辆让右侧车道1辆车先行,“先右后左”,而后交替通过。
交警全国首创自动抓拍据介绍,深圳还针对违反交替通行行为,设计、启动了电子警察自动抓拍系统,该系统为全国首创,实现了该类违法行为的自动抓拍;同时还配套设置了一些led显示屏,对违法车辆的信息进行实时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