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日前透露,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和人才强市战略,大力推进各类人才培养、集聚和发展,加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支撑和推动全市转型升级,努力实现更高层次新发展,现就加快建设人才强市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1.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适应经济转型新常态,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驱动实质是人才驱动的理念,抢抓人才流动机遇期,聚焦关键领域和重点产业发展需求,以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加快打造区域人才高地,为潍坊加快推进转方式调结构、增创未来发展新优势提供有力支撑。
2.主要目标。加快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适应创新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经济发展核心竞争力显着提升。到2020年,全市人才资源总量达到220万人左右,其中专业技术人才总量90万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总量40万人,高技能人才总量35万人;引进培育并重点支持1000名左右能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带动新兴学科和新兴产业发展、取得显着效益的高端创新创业人才,以及5000名左右产业转型升级、社会公共事业发展紧缺的重点人才。其中,引进培育“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等国家级顶尖人才100名左右,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和团队、泰山学者等省级高端人才200名左右,鸢都产业领军人才、鸢都学者等市级高层次人才400名左右。建设一批集聚承载人才项目的平台。人才专利申请和授权量居全省前列。
3.基本原则。
(1)坚持创新机制、激发活力。把深化改革作为推动人才发展的根本动力,积极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制度障碍,增强人才体制机制灵活度和人才政策开放度,推动人才资源有序流动和高效配置,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人才创造活力。
(2)坚持高端引领、产业集聚。围绕以人才兴产业、以产业聚人才,推动以“产业链”吸引“人才链”,引导人才向产业集聚、投入向研发倾斜、成果在企业转化,推动产业集群布局、转型发展。
(3)坚持业绩导向、以用为本。建立健全以能力优先和注重业绩为导向的科学规范的人才认定评价机制,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拘一格引进、培养和使用人才,为各类人才发挥才智、干事创业创造良好条件,促进全社会创新智慧、创业激情竞相迸发。
(4)坚持政策倾斜、统筹推进。实行部门联动,优化整合、创新突破各类人才政策,加快解决“碎片化”和“低效化”问题,促进人才政策集中发力、效应叠加;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全方位优化人才政策环境。
二、加快引进培育创新创业高端人才和团队
4.鸢都产业领军人才(团队)工程。围绕构建“1669”现代产业体系,坚持国内与海外并重,大力引进培育“高、精、尖、缺”领军人才(团队),着力打造拥有关键技术、引领新兴产业、带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高端创新创业人才队伍。
从2015年起,对新引进的国际顶尖人才(团队),实行“一事一议”的特殊扶持政策,依据项目评估情况给予500-2000万元的经费资助;对引进和培育的国家级、省级领军人才(团队),在分别享受国家和省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市财政再给予每人100万元、每个团队300万元的经费资助;对技术研发能力较强、创新成果突出或科技创业项目能够引领产业发展、经营业绩较好,有望成长为国家级、省级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的,每年遴选一批,给予每人100万元、每个团队300万元的经费资助。
上述领军人才(团队)在享受经费资助的同时,还可申请政府性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依据项目质量、规模和预期效益评估情况,资金额最高可达1亿元;科技创业项目产业化过程中获得银行贷款的,按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补助,每名(个)科技创业人才(团队)及企业累计可最高贴息100万元;对获风险投资的科技创业企业,可给予不超过投资额50%、最高2000万元的政策性担保。
5.“鸢都学者”培养工程。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及其他学术机构和社会组织中,遴选一批在一线从事基础研究、原始创新和共性技术研究的高层次创新型学术学科或专科带头人进行重点培养,带动建设高水平科研创新团队。每两年评选一次“鸢都学者”,每批20名左右,培养管理期为四年。培养管理期内实行目标考核、动态管理,由市财政每人每年给予10万元科研项目经费补助。对通过我市申报入选或全职引进的“泰山学者”,在享受上级政策的基础上,市财政再给予100万元的经费资助。
6.海内外柔性引智工程。鼓励企业采取兼职聘用、联合攻关、项目合作等方式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对取得重大科技创新成果,为企业带来显着经济效益、作出突出贡献的,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引进企业奖励。实施引进“海外专家”计划,对引进聘用海外工程师及外籍设计师、规划师、咨询师、教授、研究员等高层次人才成效显着的,给予引进单位5-20万元的一次性工薪补助。引进的海外专家项目获得国家和省级奖励的,给予最高1∶1比例的配套资金支持。通过我市申报获得中国政府友谊奖、齐鲁友谊奖、鸢都友谊奖的外国专家,市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励。
7.博士、硕士集聚工程。鼓励支持各行业特别是企业大力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对企业和专业性较强的事业单位新引进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险的博士研究生,经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称职的,由同级财政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生活补助,期限为3年;新进入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的博士后,按其在站从事科研实际工作月数,由同级财政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补助;企业新引进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险的硕士研究生,经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称职的,由同级财政给予每人每年4000元生活补助,期限为3年。
三、统筹实施各类重点专业人才培养支持计划
8.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计划。以优秀企业家和高级职业经理人为重点,培养造就一支职业化、国际化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立健全职业经理人制度,鼓励和支持企业面向国内外引进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依托国内外知名高校和专业培训机构,每年选拔200名企业家及后备人才参加境内外脱产培训,培训经费从市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中列支。实行市、县联动,五年内将企业高层管理人才及小微企业负责人全部轮训一遍。
9.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激励计划。面向全市选拔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重点支持和培养在相关行业和领域影响较大、取得显着经济社会效益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批100名,在四年的培养管理期内,市财政给予每人每月600元津贴,每两年进行1次轮训。
10.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抓住用好我市创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的机遇,支持职业学校、社会培训机构加强与企业的对接合作,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大力培养“适销对路”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鼓励企业自建、共建职业学校,或以投资入股方式参与职业学校建设和管理。市内大中专院校和技工学校学生在毕业前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对培养单位分别按每人500元、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在企业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分别给予1500元、2000元培训补助。继续开展市首席技师选拔活动,每两年选拔一批,每批50人左右,在四年的培养管理期内,市财政给予每人每月600元津贴。企业、职业学校获批设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省级技师(名师)工作站的,市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经费资助;获得全国职业技能大赛金牌奖的,市财政给予5万元经费资助。
11.现代农业人才培养支持计划。加大农村各类实用人才培训力度,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着力培育适应农业产业化、标准化、国际化、现代化建设需要的现代农业人才。到2020年,全市具备中高级职业资格条件的新型农民力争达到1.5万人。着眼选拔培养建设现代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方面的引领、示范性人才,每两年评选一次“潍坊乡村之星”,每批50名左右,在四年的培养管理期内,市财政给予每人每月600元津贴。
12.鼓励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计划。逐步扩大潍坊市大学生创业基金规模,引导社会资金投资成长型大学生创业企业。在校大学生或毕业未满5年的大学生创办的企业,可申请入驻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前两年免收房租,第三年减半收取。对大学生自主创业项目,各县市区和市属各开发区应制定落实相应的资助和奖励政策。
13.其他行业领域重点人才培养支持计划。继续组织实施“潍坊和谐使者”、“潍坊名师名校长”、“潍坊名医名护卫生名师和首席公共卫生专家”、“潍坊民间艺术大师”、“潍坊会计领军人才”等培养支持计划。对信息经济(电子商务)、金融创投、港航物流、城市建设、文化创意、法律服务、社会中介、国际交流等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建立专项人才需求目录和年度发布制度,分别由相关部门制定引进培养支持计划,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组织实施。
四、创新完善人才激励政策
14.支持人才创业和项目研发。定期举办潍坊海内外英才创业周等活动,搭建人才、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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