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于2011年10月被住建部正式批复列为全国低冲击开发(低影响开发)雨水综合利用示范区,4年来,光明新区在示范工程、配套机制、监测评估等方面努力探索,无论是改革理念,还是具体措施,都已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了可推广的“光明模式”。
——推出了系列创新举措。光明新区把海绵城市改革试点工作作为最重要、最紧迫的生态环境工程,在制度设计、机制建设、财力保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实践,主要有:一是抓好顶层设计,从总体规划入手,逐步建立涵盖土地布局、水系统、园林绿地系统、道路交通系统等多专业系统的规划保障体系;二是突出改革创新,率先将低影响开发控制指标纳入规划“两证一书”中,并对各类建设用地指标进行细化;三是坚持多元投入,初步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项目认证、奖补结合的激励机制。
——实现了“四个率先”。新区在海绵城市建设中实现“四个全国率先”:率先在雨洪利用规划中明确低影响开发的建设要求,率先强制一定规模建设项目配套建设雨洪利用设施,率先将低影响开发控制指标纳入规划“两证一书”中,率先对各类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进行细化。
——取得了较好改革效果。光明新区年均降雨量1935毫米,汛期暴雨集中,一方面极易产生城市内涝,全区有26个易涝点;另一方面严重缺水,70%以上的用水依靠境外调水。海绵城市建设减少降雨外排流量,削减洪峰,延迟洪峰出现时间,提高小区乃至城市防洪能力。海绵城市年均公园绿地项目收集回用雨水1.5万立方米、回补地下水25万立方米,全区收集利用的雨水量,替代10%以上的自来水用水量。海绵城市还通过节水增加新区财政收入,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
——形成了较好示范效应。光明新区建成示范工程18个,颁布地方性规定2项,在全省乃至全国先行先试,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其中凤凰城共计22条、总长15.6公里的市政道路整体实施低影响开发雨水综合利用技术进行设计,不仅在深圳是第一例,从规模上讲,在全国也是首例,迈出了从“低影响规划”向工程实施的关键步伐,成功入选“部市共建低碳生态示范市示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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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