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如此“较真”,缘于一项物业管理专项整治的计划,并选择全县四个小区作为试点。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物业费难收成为了制约这项计划的最大瓶颈。大多数住户“先有服务再交钱”的想法和政府的“有付出才能改善生活”的理念,产生了不小的冲突。
“8月底,突然停水停电了,后来电恢复了,水却停了三天。”章健保回忆道,“大热天没水怎么生活?那三天几乎天天要提好几桶水上四楼,有时候大半夜都要下楼提水上来洗澡。”和章健保共同遭遇过三天停水的,还有七八户居民。他们被停水停电的原因很简单:不是没有缴纳水费,而是因为拒缴物业管理费。
章健保等人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只要用户缴纳了水费,就与自来水公司签订了服务合同,在不欠水费的情况下,自来水公司必须提供供水服务。“而政府通过行政干预,来强迫我们缴纳物业费,明显是不合理的。”
政府出台文件整治小区物业管理
认为不合理的不仅仅是鸿达御府的住户,在同一时间,新干县的世贸广场、华晨鑫园、湖景湾这三个小区也发生了同样的事。
据住户们后来了解到,这是县政府的一次统一行动。此次行动和一份政府文件有关,住户们称之为“84号”文件。新法制报记者通过新干县政府网站的查询,找到了这份《关于开展小区物业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文件显示的内容,县政府为了“切实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提升服务水平,创优人居环境”而出台文件,由县房管局牵头,整合县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县城管局等18个部门成立了“新干县小区物业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鸿达御府、世贸广场、华晨鑫园、湖景湾四个小区开展的一次专项整治行动试点。整治时间为5月15日至8月31日。
整治内容包括,对小区内有工程质量问题的进行修复、对缺少基础设施的进行增配、对违章搭建进行拆除等9大整治内容。众多的惠民、利民的整治措施自然引起住户们的一致支持,可整治内容的第九条“由县城乡建设局、县供电公司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对小区无正当理由拖欠、拒交物业费问题提出停水、停电方案。由县法院牵头,组织相关人员按照领导小组审定的方案对恶意拖欠物业费的进行起诉”,最终引发了一部分住户的不满。
而这也是部分住户拖欠物业费后,被停水停电的最根本原因。
9月15日,记者以住户的身份咨询了新干县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称,他们从来没有停过用户的水,而是领导小组的人按照文件内容进行的整治。“我们无权停水,是住户们没缴物业费所致。”
看到政府“动真格”来征收物业费,章健保等人无法接受。“是不是政府以‘整治’为由,替物业公司收缴物业费。”章健保表示,小区设施不够完善,卫生也一般,物业不上心,这也是他们拒缴物业费的缘由。据住户们称,小区内有四分之一的人拖欠、拒缴物业费,其中部分人被停水停电。
物业费收不上来 有的物业公司撤出
可在知情人眼中,章健保这样的猜测并不准确,其实早在五年前,新干县政府就有了这样的念头。
“2010年,有领导视察一些小区时,发现里面脏乱不堪,基础设施也不完善。”据新干县政府办公室秘书科的宋秘书回忆,当时有关领导就决定对整个新干县的小区进行整治和管理。
据宋秘书介绍,由于缺乏相关的经验,多部门一直没有统一的意见,后来参考了其他城市的先进做法,在2012年才有了初步的想法。
“就是各部门分工协作,进行协同管理。”宋秘书表示,因为小区是个很复杂的集中体,不同问题涉及不同部门的管理,于是在2013年有了集中整治的想法。
一份2013年的《新干县无物业管理住宅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显示,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完成县城区无物业管理住宅小区(100户以上)改造任务。“今年才开始试点,也就是不久前的那次整治行动。由房管局牵头,多部门协作,充当物业和小区住户之间的桥梁。”宋秘书坦言,这样的做法在全国算是比较先进的。
可为何这样先进的理念和措施,在实施过程中,却出现“不缴物业费就停水停电”的争议、被认为涉嫌违法呢?
据新干县政府有关人员透露,在操作过程中,正是因为“物业费难收”一直让这项计划步履维艰。
一份新干县的《物业管理现状及分析》显示,全县物业最早起步于2005年,因为开发商建筑遗留问题、基础设施不到位,使得物业公司和业主存在矛盾,物业费收不上来,以致物业公司因为无钱运作而撤出。
“打官司耗时太长,一般的物业公司都耗不起,早早就亏本退出了,所以我们都比较期待政府这次的整治。”宇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曹经理受访时说道。
“即便是政府进行整治,这样的问题依然很突出。”据熟知详情的政府工作人员介绍,为此,政府特别重视“物业费”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