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相关文件,要求多措并举,全力推进PM10(可吸入颗粒物)治理工作,确保“两会”期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优良,确保2015年南宁市市区PM10浓度不高于75微克/立方米。
据悉,《南宁市2015年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PM10百日防控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从2015年9月1 日至12月底,南宁市将开展工地扬尘控制,道路扬尘整治,机动车尾气污染整治,燃煤锅炉整治,开展“三车”(泥头车、混凝土搅拌车、散装运输车)专项整治,餐饮油烟污染整治,秸秆焚烧、垃圾露天焚烧整治,混凝土搅拌站、大型车辆停车场、物流中心扬尘整治等八大项专项整治行动,全方位联控PM10。
方案要求,建筑工地要严格落实做到施工现场必须有围挡,出工地运输车辆必须冲净。所有工地必须合理设置排水系统和沉淀池,不得污染市政道路、管网。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应当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高空抛掷、扬撒。
同时,建筑工地必须严格按要求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应将冲洗平台及周边全范围纳入监控范围中,并将信息上传至监控系统网络服务器。南宁市区重点建筑工地,以及11个空气自动监测点周边2公里范围内建筑工地,将试点安装扬尘在线监控系统。此外,除有特殊原因经市政府批准外,市区内其他建筑、土石方、道路、地铁施工工地于2015年9月16~21日期间停止施工。
对于道路扬尘整治,南宁市将对各中心城区所有道路、街道、绿化带进行全面清扫、冲洗。做到道路、街道不能有积土,绿化带植物茎杆、叶面不能带泥土、灰尘。环卫部门加大日常道路洒水降尘力度,新增3个时间段进行洒水作业。在发布空气污染预警状态下,各城区、开发区重点扬尘污染控制区域道路要保持常湿状态。
在餐饮油烟污染整治方面,将对不符合选址要求,在居民住宅楼或未设立专用烟道至楼顶的商住楼新设产生油烟污染或者异味的餐饮服务业项目,环保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同时,将对餐饮单位油烟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和油烟排放情况进行检查,违者将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
今后,南宁市还将实行PM10治理每周排名通报制度。对连续三周PM10浓度排名位于最后两位的城区、开发区实行约谈问责制,经两次约谈后一周仍居于最后两位的城区、开发区,且未达到责任状削减目标的,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年度考核不得进入优秀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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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