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社会保险费征缴处李玉龙处长做客“在线问政”栏目,透露本市将于下周出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政策”的具体经办规程,本月中下旬有关人员可到社保经办机构咨询办理。
针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问题,李玉龙介绍,该政策自7月1日起执行,从未有过工作经历的人员,不符合该文件的补缴范围。以个人身份补缴时需携带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原始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工资台账等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原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工商户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其他可证明劳动关系的原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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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市网)